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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串通投标案例系列分析之十五:交易中心人员参与串通投标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23-08-0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17

编者的话:治理串通投标研究是一项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本网编辑部非常荣幸的得到了由《治理串通投标研究》作者丁贵桥同志为本网独家撰写的《串通投标案例系列分析》文章,本网从五月五日起在本栏目连载该系列文章以飨关心招投标活动的同行朋友们,为促进健康的招投标活动环境做出有益的贡献。


交易中心人员参与串通投标案例分析
作者:丁贵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对于招投标全过程的信息资源、报名情况、评标专家情况、评标过程、投标资料情况等都有接触的机会,如果参与串通投标,也会影响评标的结果。因此,加强交易中心人员的管理,是国有资金项目集中招投标后出现的新问题,就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案情如下:四川省NJ市被告人朱某犯行贿罪。
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朱某为在招投标过程中顺利中标并承包工程,便找到时任NJ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投标中心”)主任、LJ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二科科长孙某(另案处理),LJ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工作人员杨某1(另案处理),让他们提供帮助,事后会表示感谢。孙某、杨某1均表示同意。后被告人朱x违背公平原则,多次违规借用建筑公司资质,通过围标、串标的方式参加内江市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为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谋求竞争优势,通过孙某、杨某1获得了参与投标企业名单、家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评标专家联系方式等信息,顺利中标多项工程建设项目。事后朱某为感谢孙某、杨某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关照,多次向孙某、杨某1行贿,其中向孙某行贿18次共计468万元,向杨某1行贿5次共计23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川1011刑初23号

 

此案分析说明如下:
a.此案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参与串通投标的典型案例,当事人主要是透露参与投标企业名单、家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评标专家联系方式等信息,供串通投标者去串通、联系评标专家,从而实现中标。
b.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对于一人代表多家企业投标的现象进行制止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举报。本案当事人则是参与串通投标,帮助串通投标者过关。对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职责,甚至权力寻租问题,如何遏制监督,必须要从体制、机制、程序、办法上来研究办法。
c.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向串通投标者提供招投标的保密信息达6年之久,说明相关信息的保密、传递;失密的追查、检验;招投标过程的审查、管理等,都有很多漏洞,值得认真研究探讨。

 

——本案例引用于《治理串通投标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天猫网)第九章。

 

作者简介:
丁贵桥——1956年9月生,湖北省孝感市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英山县副县长,湖北省乡镇企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随州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主要著作有:《治理串通投标研究》、《创新招投标管理体制》、《企业兴衰纵横谈》(财资中国2020年度好书奖)、《乡镇企业经济学》(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乡镇企业统计》、《贫困地区开发模式探讨》等,在国家、省级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研究方向: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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