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对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法情况开展专项大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纳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在我市境内执业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检查的范围为:2006年1月至8月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行为。
检查内容为:预算单位采购行为方面,主要包括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文件建档、保管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机制是否科学,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无正当理由规避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以及预算单位的车辆是否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定点进行保险、维修和加油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方面,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采购代理任务,是否存在超出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代理范围代理采购的情况,是否依法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文件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答复供应商质疑以及是否配合有关部门对有关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等。
检查实行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面将不低于30%。整个检查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
作者:邵泽坤 文章来源:琅琊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