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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部分科技项目将实行招标制
发布日期:2006-09-30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92

     昨天会议出台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规范国土房产科技项目管理,部分科技项目将试行招标方式确定研究单位,并且逐年扩大招标范围。 

  该《办法》提出,在项目申请上,全系统内的项目申请要紧密围绕国土房产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中心任务开展研究,科技立项要突出技术创新,努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技项目的实施要将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市场优化配置资源两种优势相结合,并要有利于系统内的科研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

  在项目的委托上,该《办法》提出,由专家小组负责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优选,并报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专家小组成员所在单位拟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该专家应予回避;运用竞争机制提高科研水平,部分科技项目将试行招标方式确定研究单位,并且逐年扩大招标范围。

  此外,单个的项目负责人每年承担的项目不能超过五项,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度承担的科技项目不能超过三项,以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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