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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首次以招标出让商品住宅用地
发布日期:2006-08-3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96

      深圳将一改过去“拍卖”商品住宅用地的方法,在下月首次以“招标”的方式出让三宗位于深圳龙岗区的商品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据了解,此次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都是按照国家“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含经济适用房)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块土地中,有2块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面积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而位于深圳龙岗区宝荷路南侧的地块,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100%。  
 
作者:高铸成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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