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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四措施促阳光采购
发布日期:2006-08-10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20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财政部门透露,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从四个方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专家库严格筛选 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人员须经采购监管部门逐人逐项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条件、不认真履行评标职责的一律拒之门外。对符合条件的逐一登记造册,严禁中介机构私自增减评委。每次采购活动从评委库随机抽取评委,杜绝不称职评委参与评标,防止不公正的评标结果给“阳光”采购留下阴影。

  随机抽取代理机构 凡是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都由采购人在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避免了直接委托出现的倾向性问题。

  财政直接支付代理费 防止代理机构向投标或中标单位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同时切断了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潜在利益链。 

  动态考核代理机构 该地采购管理部门制定了严格的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每年运用该办法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档案管理、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资格,同时吸纳其他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加入,有进有出。从而使每个代理机构都增加了压力感、责任感,也给其它代理机构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据了解,烟台开发区采取的四项规范措施,为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切实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较好的保障了当地政府采购事业沿着健康的轨道顺利前进。 
 
作者:王建军     文章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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