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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将是阳光下的交易
发布日期:2006-05-2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8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期间的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要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不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如何建立预防商业行贿长效机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记者:请问中央为什么将政府采购列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柯辉: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这项工作还处于建设和不断完善之中,还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加之这项工作本身异常艰巨复杂,工作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尤其是少数不法供应商为了获得采购合同,可能会借机采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必将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存在腐蚀干部队伍的潜在隐患。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中央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决定中,将政府采购列为一个重点领域加以治理,这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时的,有利于净化社会工作和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和培养干部队伍,有利于树立政府权威和良好形象,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公平关系。各级财政部门,每一个财政干部应从全党工作大局、反腐败工作全局和深化财政改革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防范和治理工作。

  记者:请问市财政局将如何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柯辉: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管理部门,负有防范和治理政府采购活动中商业贿赂的职责。为确保这一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局职工大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明确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财政局200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并作为主要工作抓紧抓好。目前我局着重做了三件事:一是成立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巫晓华局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为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二是按照中、省、市的相关精神,研究制定了《遂宁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治理任务、目标和范围,而且对治理工作的实施步骤、组织形式以及主要措施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释,从而为政府采购的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列入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记者: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

  柯辉: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就是在摸清政府采购领域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和容易出现问题环节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意识;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的合理的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基本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制度健全的财政监管新局面。

  记者: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

  柯辉:如果商业贿赂渗透到政府采购领域,其破坏力将是巨大的,它攻击的目标可以涉及采购人、监管机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一旦泛滥,将是多角度、全方位的。因此,努力构建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已成为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我们将与监察、审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从五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展开治理。

  一、采购人方面

  一是全面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进行的采购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除法律法规另行有规定外,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不能擅自规避政府采购。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都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可由单位依法实施分散采购,但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按期报送各种报表资料。二是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上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采购项目的实际出发,设定有利于采购目标实现的条件,而不能为了照顾特定供应商的利益设置有失公正的限制性、歧视性、霸王性条款。三是在具体采购需求确定上,不能指定某种品牌的某种型号,以防遭制造商的价格保护和货源控制,保护好充分竞争,以利采购到价廉物美的需求。四是在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确定上必须尊重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结果,不可借机否定位次靠前的意向中标或成交人,更不能有意刁难中标或成交人,人为阻碍合法招标采败合同的正常履行。五是贷物验收、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的履行上,必须严格遵照招标采购文件的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更改。六是在违约责任追究上必须讲求“法不容情”,绝不能以牺牲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来换取一已私利,要真正做到违约必究,确保对其他供应商的公平。七是在评委人选确定上必须坚持回避原则,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采购事项的具体经办人,不得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出现在评标委员会中。

  二、监管机构方面

  一是在采购方式审批上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从严控制使用非招标方式,确需使用非招标方式的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绝不能因规避公开招标而人为“创造条件”以迎合供应商。二是全方位监管采购过程。深入实际监管采购信息的发布、采购合同的验收、采购资金的支付过程等各个环节,确保采购程序的阳光操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扎实做好招标采购的现场监督工作,站好岗,定好位,严格监督但不干预具体的开标、评标等采购行为,不得做供应商的“内线”充当“奸细”,更不得乱打招呼误导评审专家作出有违公正的结论。坚持程序到位,依法运作,杜绝人为因素和不法行为,既让供应商享受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开展公平竞争,又促使采购程序更加规范,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从而达到供求“双赢”的目的。三是建立廉政准入制度和政府采购信用管理评估制度。供应商是“商业贿赂”的始作佣者,让供应商在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时进行廉政方面的承诺,很有必要,让其承诺不向采购人、采购机构等进行商业贿赂,从思想上予以警醒。此项制度将结合供应商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监管部门认可并发放廉政准入通知书后,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当地采购市场投标。建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评估制度,倡导供应商加强自律,提高企业诚信,共同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对恶意投标或有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进行“商业贿赂”的供应商,一经核实,直接打入“黑名单”,取消其在我市参与政府采购的一切活动至少3年,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四是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渠道,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处理情况。同时要认真、慎重对待投诉事件,并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绝不能有任何偏袒,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曝光,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五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库建设既要有量的扩充,也要注重质的提高。在专家的抽取使用上,坚决执行随机和回避原则。六是财政、监察、审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各施其责,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预防并逐步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

  三、代理机构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是确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对本机构代理的项目要过细地做好工作,力避“代理陷阱”,要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采购信息,让广大供应商平等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有足够时间响应,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从而防止个别掌握政府采购信息的人,利用这种资源进行暗箱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对采购人设定的资格条件、具体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等内容必须进行反复论证,然后才制作招标采购文件,使供应商有针对性地进行投标,坚决不搞指定品牌指定具体型号的采购。四是要确立正确的利益观。即便是中介机构也不可惟利是图,在代理过程依法定方式和法定程序操作。五是要确立严格的保密意识,对需要测算标底的采购行为,标底的测算过程要保密,测算后使用前更要注意保密。六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标标准,绝不能依某一供应商之“身材”、“量体裁衣”,保证评标标准能够达到最大化的公平,对采购项目有很强的针对性,使评委有明确的尺度进行评估,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各方面进行审查和监督。七是要有过硬的道德素质和法纪意识。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采购程序,严肃采购纪律,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采水平,给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实行有效采购、阳光操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筑牢思想堤防,自觉拒腐防变。

  四、供应商方面

  一是要拒绝“商业贿赂”,确立诚实守信意识,每一个供应商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养成公平竞争和信奉实力的风气,着力在提升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不走歪门邪道,既要赢得自在,也要输得轻松,不拘泥于“一城一池之得失”,绝不能有“我中标就正常、我落标就有问题”之不正常心态,动不动就采取“告而优则‘是’”的轻浮之举,恶意扰乱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二是要大胆检举揭发“商业贿赂”,视贿赂行为为耻辱,视行贿供应商为害群之马,加强拒腐蚀的道德教育。

  五、评审专家方面

  一是要注意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个人修养,把评审工作当作个人事业来做,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评审过程中把握好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地抵制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行为。二是要毫不含糊地坚持公正评标,遇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要主动回避,独立而负责地对待评审,比较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出客观的评审结论。
 

消息来源:国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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