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建立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有效机制,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通过建立“引导、服务、监督、考核”四项机制,使该市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迈向“权力弱化、监管刚化、程序简化、服务优化”的目标。全市2005年共发生采购额20781万元,占年初计划2亿元的103.9%,节约资金210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18%。其中市直发生采购额8978万元,节约资金946万元。这一目标的实现,来源于有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建立引导机制,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平衡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需要政府采购当事人共同履行才能圆满完成,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对促进政府采购发展起关键作用。建立正确的引导机制,既是推行政府采购改革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能否平衡发展的关键。他们从引导入手,重点抓了一些基础性的机制建立工作。
1、合理调整和修订政府采购目录。我们本着抓大放小,逐步规范,正确引导的原则,大胆调整政府采购目录。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所有市直部门和单位都配备了专门从事政府采购的联络员,主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意识逐步增强,政府采购行为开始逐步规范。为促进良性循环,激励各单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减少有意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他们大胆创新,依法调整政府采购目录,将集中采购目录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个部分,此举不仅提高了部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还有效地杜绝了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跑、冒、漏”的现象。
2、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做好本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基础。他们一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指导和配合各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预算科和业务科室一同审核预算编制情况,严把质量关。二是大胆改革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批复形式。要求政府采购预算暂不要刻意求细,只要符合单位实际,要求必须要有年初预算,才能申报采购计划。通过这些措施,2005年全市共有260家预算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其中一级预算单位编制率达100%。市直采购预算金额为19914万元(除去医药类7612万元和工程类2379万元尚未纳入外,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预算额为9923万元),其中工程类4828万元,货物类13582万元,服务类1502万元。从而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实现了质的飞跃。
3、修订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从1999年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以来,先后制订和出台了30多个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但随着《政府采购法》和三个部长令的施行,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过去的许多制度和办法已不能适应和满足现实的需要。于是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又制定和出台了《荆门市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荆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操作规程》、《荆门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荆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6项办法,修改和完善了“协议采购操作规程”等4项制度。力争用制度约束行为,使权力弱化,减少人为因素,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4、举办政府采购培训班。一是面向社会培训。利用市委党校这个大课堂对各县、市、区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财务科长和办公室主任、政府采购联络员、党校学员进行培训,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政府采购专家讲授政府采购知识,分析政府采购发展趋势。二是注重内部业务培训,分管局长李维德同志在党校、掇刀区、国税系统等场所讲授政府采购采购知识,让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采购有所了解和支持,2005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5次,培训人员1300多人(次)。营造推行政府采购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服务机制,推进全市政府采购有效发展
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推进政府采购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政府采购效益与效率这对矛盾的有效办法。
1、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汇报。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得到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领导的重视。一是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的契机,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在荆门日报上开辟了“有问必答”专栏,对大家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政府采购公开承诺;在广播电台进行了专题讲解;会同市政协在电视台主办了一期政协关注政府采购的专题节目。消除了很多误解,得到了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二是抓住普法宣传等机遇,印发政府采购资料。全年共印发“政府采购目录”卡片、“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卡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手册等3000多份。这些资料既有理论性也有操作性,极大地方便了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三是抓住领导重视是关键,积极向四大家领导汇报。我们有计划、分步骤地向各级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元月6日,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了政府采购工作汇报,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解决了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金瑞带领财经委的全体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并就如何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了很好的建议;12月15日,市政协副主席魏国富带领政协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人视察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并首次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政协提案。通过这些措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重视。
2、重视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影响着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充实和完善专家库的专家。一方面向市人才库借资料,发邀请,邀请各类专家加入到政府采购专家库,另一方面调整、补充现有专家库的成员,将不符合、不配合政府采购工作的专家调出库,将企业类、中介机构类的专家调进专家库,同时还适时借用省专家库的专家支持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二是注重对专家的培训和管理。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编印成书,逐一发送到专家手中,要求他们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知识;制定专家使用一览表,将专家的抽取、使用、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统计,实行“星”级管理,便于考核和有效地使用专家。
3、简化和改进政府采购程序及方法。一是改变过去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形式。将每月集中申报批复制,调整为随到随批,有效地缩短政府采购工作时间。二是实施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我们积极争取蓝星公司和省厅支持,于9月份提前将政府采购管理网安装调试完毕,并于10月份开始使用,将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批复、合同确认、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服务态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实行上门服务。对采购人开展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实行上门指导服务。如市公安局人像信息采集系统项目,批复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我们派专人上门进行指导,严格按采购程序操作,项目计划投资148万元,实际中标价为78万元,节约资金70万元;对于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和需要的资料,我们及时进行解答和复印。通过转变服务方式和态度,既得到了采购人的信任又取得了社会效益。
4、强调政府采购整体连动及资源共享。整体连动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早在2000年我们就开始探索“区域联动”,其主要内容是预算管理、上下统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近两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又进一步进行了探索和发挥,实行全市上下统一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化,政府采购资金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专家库、协议供应商等资源共享,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在全市范围内享有共同的权力和义务。“整体联动”既发挥了规模效应,又规范了各采购当事人的行为,为有效地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建立监督机制,推进全市政府采购规范发展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很大程序上体现在监督机制构建上。围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建立了四个方面的监督机制。
1、引入社会舆论监督。他们采取公开信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我们的服务承诺,了解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评价和意见;采取网上公告的形式,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中标结果等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过程的形式,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对于大型招标项目,不仅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而且邀请各新闻媒体全程报道。如今年五月份组织开展的市直公务车辆保险项目,他们在事前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召开采购人座谈会,在项目招标活动中,成立了由政府、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聘请几大家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及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结果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以50%和58%的优惠率中标,仅此一个项目全年为采购人节支车保资金320万元,事后他们将结果在各大媒体上公开公布,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2、聘请特约监督员进行监督。为更好地约束自己和各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办还聘请纪检监察、采购人、供应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人士做政府采购特约监督员。定期向他们汇报政府采购工作动态;邀请他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充分发挥他们点多面广的优势,帮助监督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发挥他们舆论作用,向社会宣传政府采购工作,从侧面来促进和监督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依法行政。
3、做好部门协调与配合。他们在积极争取领导重视的情况下,努力寻求部门之间的配合。一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的《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市直各采购人执法情况、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执行机构的执行情况等。二是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政府采购执法大检查。三是积极参与横向配合。配合国税等直管和省管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应邀参加他们的专业会议并宣讲政府采购知识,与省财政厅驻荆门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配合,对省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配合与协调,使全市政府采购发展逐步步入一个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4、加大重点检查力度。每年按单位总数选出30%以上的采购人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对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计划申办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大政府采购检查力度,他们不断创新模式,整合资源。一是整合财政内部监管资源。将政府采购检查内容纳入到财政监督检查和业务科室的业务检查工作中,与各业务科室和财政监督检查局一同下文,一道检查,一并下处理结论,即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也减少被检单位的压力。二是整合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资源。在内部我们实行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无论是在平时的审核过程中还是收集到的投诉、举报等线索,由综合科负责整理后与监管科一同调查、核实,并针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05年对公务车辆协议维修供应商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多收维修资金问题,通过核算科的报账审核环节进行控制,向承修厂家和采购人下达“审核结果告知函”要求按告知结果结算。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分别依照《政府采购法》和《荆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六年来首开先河地取消了一家协议供应商的资格,处罚了两家协议供应商。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有效推进了政府采购规范发展。
四、建立考核机制,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建立有效地考核机制,既能激励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主动推行政府采购的热情,又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1、建立采购人考核机制。通过核算科对协议采购项目资金的审核,考核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他们采取告知函的形式,将每次采购资金的审核情况告知采购人,仅四季度就核查出供应商多收的采购资金0.73万元;通过监管科上门指导、服务、检查的情况,考核采购人平常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情况;通过综合科收集资料,掌握信息、报表、召开座谈会,考核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水平。
2、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制定《荆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供应商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实行投诉举报制、专项检查制等办法,常敲警钟,约束供应商依法履约;通过建立奖惩机制,扩大供应商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表实行打分制,将供应商平时履约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对依法履约的供应商有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的市场的权利等办法来加大对供应商的考核与管理。
3、建立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机制。通过制定《荆门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每半年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在网上公布,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将业绩考核情况与经营挂钩的办法,激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业务;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监督集中采购机构按程序操作。
4、建立内部考核机制。通过制定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政府采购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我讲我学的业务等形式,鞭策干部职工学习,并将学习考试情况、通讯报道情况纳入全年的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结合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省财政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围绕局党组提出的创建“学习型、竞争性、创新型、务实型、节约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活动,制定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树立“八种意识”,做到“八不准”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制定年终评先表优的办法,鼓励干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项机制的建立还需不断的充实和完善,他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平衡、有效、规范、健康发展。
消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