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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服务区、收费站不得擅自关闭
发布日期:2021-01-2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95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简称《防控指南》),细化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和综合楼、收费站亭等防控要求,从消毒、通风、服务组织、人员防护等方面,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科学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通过公共接触物、手、眼口鼻、钱款票据、飞沫五类途径传播。

    《防控指南》明确,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利化出行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进入服务区室外广场的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控指南》提出科学调整服务区综合楼功能区块,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优化查验服务,通过设置智能化体温测量设备、提前张贴健康二维码等方式,提高检测效率。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

    《防控指南》明确,公路收费站亭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通行介质安全卫生;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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