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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老旧城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项目监理第1次
发布日期:2020-11-27    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阅读次数:7

2018年老旧城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老旧城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招标公告(第2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18年老旧城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发改行审【2018】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2018】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城区

2.2建设规模:将城市主城区的26个旧公交车站点改造为港湾式停靠站

2.3监理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含补遗书)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含延长期)及缺限责任期。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如划分标段且设置资质要求不一致时,应分标段表述且应该明确最多能中几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8 09:3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3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8 09:30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醇香路119号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830-2288013

   

电话:

   

028-630477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2020-11-23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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