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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8    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阅读次数:58

 

1.1  招标条件

1.1.1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等移民法规政策,经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和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同意,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单位,承担电站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

1.1.2 本次招标项目金沙江银江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8]175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和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标进行公开招标。

1.1.3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法规函[2019]13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2项目概况及招标工作内容

1.2.1工程概况

银江水电站坝址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上游衔接金沙水电站,下游为乌东德水电站。电站为河床径流式电站,水库全长21.39km,控制流域面积25.98万km2。水库正常蓄水位998.5m,死水位998.0m,总库容5940万m3,调节库容180万m3,电站装机容量390MW,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3m,多年平均发电量15.69/18.34亿kWh(不考虑龙盘/考虑龙盘)。

银江水电站施工导流采用三期导流方式。施工总工期6年(其中一期工程1年10个月,二期工程3年,三期工程1年2个月),第2年11月初工程截流,首台机组工期5年1月(61个月)。工程施工准备期1年10个月(2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3年3个月(39个月),工程完建期11个月,筹建期12个月未计入总工期。移民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项目筹建期至第1年底),完成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成一期导流围堰设计洪水位以下范围的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任务。

第二阶段(第1年6月至第3年5月),完成全部的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任务。

第三阶段(第3年6年至第5年10月),库底清理完毕,检查验收。

1.2.2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概况

根据《金沙江银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银江水电站建设征地实物指标主要涉及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仁和区、西区、盐边县4个区(县)及钒钛高新区,共涉及12个街道(乡镇)1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涉及9个行政村的21个村民小组。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及临时征地面积2.69km2,其中陆域面积2.02km2,水域面积0.67km2;水库淹没区幅员面积3.97km2,其中陆域面积1.2km2;水库影响区幅员面积0.11km2。对城市浅淹区、坍岸影响区的部分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等规划10处防护工程,并对炳草岗水厂等3家企业进行防护处理。防护后实物指标为:

涉及居民户籍人口514人(农村居民50人,城市居民464人);各类房屋面积85941.72m2(农村居民16954.45m2,城市居民21291.25m2,个体工商户1789.78m2,企事业单位房屋45831.96m2,其他小型专业项目房屋65.28m2);涉及土地4490.90亩(不含金沙江河流水面),其中:耕地415.79亩,园地308.27亩,林地1172.26亩,其他土地471.90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50.49亩等;涉及城市一座,淹没影响城市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包括给水、排水、道路、燃气、电力、电信和广电设施等。涉及个体工商户53家,企事业单位70家(企业64家,单位6家)。涉及等级公路6.22km,乡村道路2.1km;涉及高压输电线路13.87km,10kV配电变压器1台250kVA;涉及通信基站6座,通信线路290.87km,广电线路25.55km;涉及燃气管道4.7km;涉及提水站1座;涉及水文站1座;涉及其他专业项目3处。不涉及文物古迹和压覆矿产资源。

规划生产安置79人,搬迁安置532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个,对部分给水设施、排水设施和沿江挡墙岸坡,规划进行功能恢复和加固处理,对城市浅淹区、坍岸影响区的部分建筑物、场地和企事业单位规划进行防护;规划迁复建企业42家,货币补偿企业20家,工程防护2家;迁复建单位2家,货币补偿单位4家;垫高复建二级公路(S310省道)1.99km;规划后靠架空绕线复建电力线路,新建集中安置点对外电力线路;复建燃气管线5km;规划防护工程10处等。移民静态投资112635.13万元。

1.2.3 工作范围

银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评估范围包括电站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

1.2.4 招标工作内容

对银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建设征地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实施管理工作情况等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

1.2.5工作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为止。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条件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移民工程专业或综合)。

    (3)近8年内承担过单个项目移民人数达到500人以上且有城集镇集中安置任务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独立评估或监督评估工作。

    (4)拟任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及以上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设计或监理或监督评估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亏损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维护独立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现承担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或综合监理工作的单位,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四川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4招标文件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1.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月 20日 10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5.3 踏勘现场

(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察勘。

(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  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东区人民街 29-41号

邮  编:475000

联系人:谈先生            熊先生  

电  话:0812-3336535      0812-5502032   

传  真: 0812-3333578     0812-55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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