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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公路管理局理县公路管理分局G317线龙溪乡至夹壁乡段中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3    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38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公路管理局理县公路管理分局G317线龙溪乡至夹壁乡段中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220201900066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    

采购人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公路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303号,联系方式:郭老师,0837-68227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联系方式:王亚玲,028-6138398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28-61383989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7.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12-13 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12-19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B座1907)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B座1907)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12-23 10: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12-23 10: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B座19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23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B座1905)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并以书面、传真、邮件等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注:应注明采购编号或项目名称、包号(如有)、付款用途。递交凭证作为保证金缴纳依据附于响应文件中。收款单位: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09820305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0:30之前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满足以下条件时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供应商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保证金交款回单复印件;(3)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仅对成交供应商适用)。注:不满足以上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预算金额(元)     7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工程监理服务    

行业划分     M748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项目内容 2.1服务范围、内容 2.1.1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 2.1.2服务内容 1、向采购人提供总体监理大纲,并根据各类项目特点制定专项监理方案; 2、审查并考核施工方资质、履约能力等,并将审核考核意见报告采购人; 3、审查维护工程材料、材质及相关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4、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并形成进度监督台账; 5、审查施工方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6、参与图纸会审,整理设计审核意见,参与施工图设计交底,并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 7、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8、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审核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项目合同文件要求,并对符合相关规范的已完工程量,签认施工方工程付款申请; 9、审核施工方提请的变更方案,并向采购人报请变更方案,经采购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10、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按照行业规范和采购人要求进行抽样送检和监控工作; 11、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施工方实施预控措施; 12、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确认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3、全面掌握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督促推进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建立工程进度清单,上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14、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采购人与施工方之间的争议; 1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6、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设备运行报告,报采购人; 17、参与工程初验以及竣工验收移交,审核竣工验收工程量及移交资料,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8、督促施工方整理合同文件、施工技术档案、基础数据资料; 19、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20、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检测等的相关监理工作; 21、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2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3、组织施工方(包含受托方、供应商等)工程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报采购人; 24、负责应急工作、重大活动时安全巡查、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25、根据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监理规划和各类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 26、需对设备故障主材是修复或更换做出判断。 27、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紧急监理工作。 2.2服务要求 2.2.1受项目业主委托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负完全责任,并对施工合同段进行工程监督和管理,无保留的履行规定职责。 2.2.2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的一切文件、信函、规定和指令。 2.2.3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本工程服务期内,不能再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本工程实行旁站式监理,若发现监理人员未到岗或履职不到位(每月到岗时间不低于24日历天),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从监理费用中扣除。 2.2.4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技术规范及要求,供应商应有针对性的为本次建设的内容,按事前、 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切合各系统建设特点的详细监理方案。 2.2.5监理单位除需要配置必要的监理人员外,还应配置一名专业资料员驻场,配合并指导采购人完成施工、计量等内业资料的编制。三、项目要求 3.1 技术要求: 3.1.1 符合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1.2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实际需求,编制服务方案。 3.2 服务要求: 3.2.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3.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验收标准。 3.3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3.3.1 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付: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人指定的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缴纳。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事项,履约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处办理退付手续。 3.3.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工程进度完成到5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进度完成到8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拨款前供应商应提供有效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39万元(包含监理抽检试验费用、人员、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平均每公里监理费为0.98万元。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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