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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3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32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邛崃市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02日 15: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预算金额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6151793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邛崃市东星大道3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1388211195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女士 ; 联系电话:028-61517932    

附件:    

附件1     劳务派遣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定稿).pdf    

附件2     采购公告.docx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X-CG-2019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15179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

 

地址:邛崃市东星大道35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13882111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汪女士 ; 联系电话:028-6151793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数量:一项。基本概况:劳务派遣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提供35名左右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需求,按照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有效开展税务征收综合岗(纳税申报、文书受理、发票发售、资料管理等业务)等辅助工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制定的其他岗位的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在获取采购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人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环保节能、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附件:

采购公告.docx

劳务派遣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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