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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芦山县双石镇石凤村大岩头不稳定斜坡原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2    地区:四川省-雅安市    阅读次数:52

一、本项目经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雅自然资规函【2019】22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雅地灾备【2019】 18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2019年芦山县双石镇石凤村大岩头不稳定斜坡原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     芦山县大川镇、双石镇    

实施时间     工程拟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芦山县大川镇杜家地不稳定斜坡原治理工程修复工程:(1)修建2#防护堤,长61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顶宽为0.7m,底宽为1.75m,埋深不小于1.4m;(2)对阵3#防护堤基础掏空处,采用混凝土支撑墩支护及M5浆砌块石嵌补,支撑墩面坡直立,高1.5m,宽1.5m。 
芦山县双石镇石凤村大岩头不稳定斜坡原治理工程修复工程:(1)新建防护堤:原桩板墙上游起点与岸坡之间增设3#防护堤,设置防护堤长24m,采用C20混凝土现浇,其中顶宽0.8m,底宽2.0m,堤高5.8m,埋深不小于0.8m,为减少基础开挖量,已优化防护堤结构,上段4m采用梯形,墙背直立,墙面坡度1:0.3,下段基础埋设段采用矩形;(2)1#桩板墙、2#防护堤支撑墩及嵌补针对原桩板墙及防护堤基础掏空处,采用C20混凝土支撑墩支护及M5浆砌块石嵌补,3#防护堤基础处设置7个C20支撑墩,支撑墩面坡直立,高度1.5m,宽度1.0m,支撑墩之间被河水掏空段采用M5浆砌块石嵌补。 
芦山县双石镇康家沟泥石流原治理工程修复工程:(1)1#防护堤一段堤脚设置5个支撑墩;2#防护堤堤脚设置3个支撑墩;3#防护堤一段堤脚5个支撑墩,支撑墩采用C20混凝土浇筑。(2)3#防护堤二段处重建段设计长度为15m,采用C20混凝土现浇。(3)便桥设置长8m,宽1.5m,设置一个桥墩,共2跨,每跨跨径4m,采用工字钢作为主梁。    

建设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2019年芦山县双石镇石凤村大岩头不稳定斜坡原 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2015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证明); 
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2019年芦山县双石镇石凤村大岩头不稳定斜坡原 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比选保证金。 
4、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相关规定,处于禁止参与期的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中选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http://202.61.89.33:16005/),并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芦山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7536012000002143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E.固定价     /     3.79     0.19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芦山县迎宾大道
邮 编:62560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3289
传 真:0835-6523289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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