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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BC区八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2    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阅读次数:60

一、本项目经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4]19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比选备案【2019】07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名称     长宁县BC区八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长宁县长宁镇    

实施时间     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道路共计8条,分别为慈竹路长约592米,宽22米;凤尾竹街长约265米,宽16米;泽鸿路长约1350米,宽30米;斑竹路长约186米,宽16米;黄竹路长约252米,宽22米;观音竹街长约711米,宽16米;铁南路长约428米,宽18米;高铁大道长约552米,宽58米,道路新铺第二层4CM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1.74万平方米,人行道铺装花岗石约3万平方米,配套交通标线、树池,嵌边石、不锈钢井盖、绿化等。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长宁县BC区八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3)其他要求:
1、项目总监资格: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市政工程 ; 
2、派驻本项目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不得少于2名; 
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长宁县BC区八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监理标段比选保证金 ”,并将银行转账单、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后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1147245857@qq.com或直接送达比选人。 
4、一旦中选项目总监及派驻监理人员不予更换。 
5、代理服务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竹都支行 
        账 号:8815 0120 0664 5612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E.固定价     /     22.87     1.14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 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2号
邮 编:644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4630926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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