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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负面清单五大亮点分析
发布日期:2017-08-16    地区:    阅读次数:527

   近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1.1版本,这也是对此前1.0版本的升级。1.1版本的《负面清单》由禁用内容与法律法规两部分组成,也由原来包括货物、服务与工程的三份瘦身为一份。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将《负面清单》1.0版与1.1版进行对比,发现1.1版本的《负面清单》由263项条款变为了90项禁止条款。

 

  调整负面清单的出发点是什么,又有哪些亮点呢?

 

  落实放管服 半年后推出升级版本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今年2月份编制并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1.0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试行半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发挥了负面清单在规范采购需求设置、提高采购文件质量、降低文件质疑率、加快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的作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审核处处长姜异峰表示。

 

  姜异峰介绍说,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和扶持小微、双创企业的政策规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负面清单清单》(1.0版)进行了修改完善,推出了升级版《清单》(1.1版),完全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可以监督执行。

 

  五大亮点设置  1.1版本更适合采购人

 

  记者了解到,《负面清单》1.1版调整了清单的排序和格式,合并了同类条款。即将原有1.0版中货物、工程、服务三类清单的263条禁止设置和须合理设置的条款,归纳整合为90条禁止使用的条款,使升级后的《负面清单》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和精炼,将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相比于1.0版本所列出的禁用内容与规范表述,1.1版本的负面清单则取消了规范表述,新增了法规法规这一项,即将禁用内容对应的法律依据逐一列出,方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查询使用。“《负面清单》中所有禁用内容都是对应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财政部门政策以及扶持小微、双创企业相关规定的,内容均是采购需求中常见的表述和现象,更是对具体法规政策的落实和还原。”姜异峰介绍,为了在推广过程中尽量减少出现采购人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该中心将具体法律法规逐条逐项对应列出,方便查询使用。

 

  另外,《负面清单》也进一步落实了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比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是工程领域常用资质,由于已被国务院纳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目录》,其也被纳入了《负面清单》中。

 

  记者了解到,第四个亮点是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比如部分采购人设置的业绩分权重极高,将小微企业排斥在外,这违背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负面清单》)中对此类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即业绩分设置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优惠分值。

 

  在实际操作中,隐形的限制性条款怎么办?第五个亮点将在采购需求审核中发现的某些隐含的限制性条款纳入清单。姜异峰进行了举例说明,如在系统平台建设、软件开发项目中,采购人为沿用原供货、开发的供应商,设置了诸如“与现有系统匹配、与原设备对接使用、与原系统无缝对接等”的条款,同时又不说明或提供原有设备的具体型号、系统的版本号、源代码等,将不了解本单位实际状况的供应商排斥在外。“《负面清单》1.1版完善了这方面的内容,全面放开政府采购准入门槛,规避了因此而出现的法律风险。”姜异峰补充道。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赵颖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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