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事权下放 南京招投标市场监管走出新路子
发布日期:2016-12-1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503

 

    2012年8月起,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始实施事权下放。事权下放后,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由市、区(园区)两级共21家招投标监管机构承担,采用“1+20”模式,依托全市统一的“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对交易各方主体实施网上监管。 

    实施事权下放4年来,南京市如何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市场运行状况如何?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市区(含园区)监管各司其职 

    全市招投标市场运行良好

    据介绍,事权下放后,市建委主要监管主城六区范围内市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主城六区主要监管区级立项的项目,新五区及园区监管属地范围内的项目。园区指江北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河西新城管委会、麒麟科创园管委会、江心洲生态科技岛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 

    市建委招投标处主要负责指导区(园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标事项初核、管理事项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标专家资格申报的初核工作和对评标专家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的处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各区、园区参照以上职能负责监管好属地范围内的招投标市场。 

    近年来,招投标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服务重点建设工程和招投标各方主体,营造了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交易总额超过千亿元,约达105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开招标交易总额占据第一位,达625亿元,占全市交易总额的59.4%;排名第二位的为非国有资金投资,达342亿元,占全市交易总额的32.5%。

    规范监管行为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事权下放后,为了确保市区两级招投标市场监管规范统一,市建委强化了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2014年12月出台的《南京市住建委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的意见》,明确了委托下放的权力事项、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管流程、操作方式; 2015年3月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人可以自主决定采用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针对村级(社区)项目面广分散、单体投资规模小、工程技术简单、业主管理能力弱等特点,2016年10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村级(社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对村级(社区)建设项目采取计划管理、健全联动机制等具体措施,指导区(园区)加强对村级(社区)招投标项目的监管。 

    在监管方面,市建委持续推进网上招投标工作。2015年年初,在施工项目全部实行网上招投标的基础上,监理项目实现全程网上招投标;2015年年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实现技术标暗标制和横向评审;2016年10月,进一步落实了远程异地评标范围及副场数量设置要求。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市建委加大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投标人不良行为公示,2015年全年外网公示投标人不良行为282家,2016年至今,外网公示投标人不良行为316家,公示期内限制其参与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建和市政项目投标活动。对失信程度为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限制其参与我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建和市政项目投标活动。严格落实标前勘察制度,要求代理机构在项目招标前对现场进行勘察,形成图文勘察材料报监管机构,杜绝招标人的虚假招标、补办招标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招投标处通过投诉举报处理、“e路阳光”平台雷同性对比等发现串围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行政执法部门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015年至今,查处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的投标人6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了罚款和取消其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转变监管方式 狠抓“两支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兼顾效率与公平,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投标处积极落实省住建厅招投标改革要求,协助推进全省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放宽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要求,规范招标人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弱化评委主观评判对评标结果的影响;鼓励试点区全面贯彻改革措施。对我市参与全省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浦口区、江北新区管委会加大调研力度,鼓励全面试点评定分离、预选招标等改革措施,并要求其积极向省住建厅反馈试点意见,推进全省招投标改革工作;加强对EPC模式、PPP模式、装配式建筑、勘察设计等项目招投标的研究,寻求法律法规上的突破,有针对性改进招标工作。 

    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这“两支队伍”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行为往往具有主观性、隐蔽性的特点,成为监管中的难点。为此市建委全面实行了“三同时一公示”的动态考核、公示制度,评标专家评标时,其评标行为同时接受现场和监管人员考核打分;代理机构在外网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时接受监管机构的备案审核和社会监督;每个备案事项审结时,监管机构同时给出代理行为的评价意见;每季度分层次将代理机构的招标事项备案审核“一次性通过率”排名进行外网公示。通过落实对“两支队伍”“一标一评”的动态考核、对代理备案情况定期公示等多项措施,不断规范“两支队伍”的行为,确保招投标各环节的公平、公正。 

    招投标处高度重视招投标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委外网公布招投标投诉举报电话、地址,设置专人受理书面投诉材料,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出台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规范投诉受理、调查、认定、结案、归档行为,做到受理依法依规,调查正确无误,认定准确恰当,结案程序完善,归档完整齐全。2015年全年,共受理招投标投诉案件29件,办结29件;2016年至今,共受理招投标投诉案件13件,办结8件。 

    主动加强指导 积极服务全市重大项目

    招投标处始终注重对各(园区)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尤其是对新承接招投标权力事项的区(园区),促进各区(园区)招投标权力事项规范运行,强化对各监管机构的行业指导。积极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涵盖文件宣贯、投诉处理、交易平台功能使用等;每季度开展对全市20家区(园区)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标工作的专项检查(每家监管机构实现年度覆盖两次检查),并结合每次专项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区(园区)招投标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每季度组织区(园区)招投标监管机构、交易中心人员召开监管工作例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以会代训、听取建议。 

    对地铁5号线、公共管廊、排水达标区、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河道治理、台积电等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市建委坚持靠前服务,特事特办,加大支持力度,较好地保障重大项目推进。招投标处成立以处长为组长的招投标专项服务小组,积极参加重大项目协调会,协商解决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及政策方面的问题。在招投标监管时限要求范围内,尽量缩短重大项目招投标各环节审查时间,坚持当日报件当日办结的原则。协调交易服务部门搞好服务,针对部分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在系统模板调整、开评标室调剂、评标专家抽取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来源: 南京日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