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北京市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
发布日期:2016-09-27    地区:    阅读次数:1239

 

本报讯  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将下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权限,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采购力度。

《措施》明确,下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权限。承担单位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承担单位要切实做好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对承担单位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继续落实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免税政策。

《措施》还提出,将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采购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应用的导向作用,不断扩大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以及远期采购合约的规模。完善“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综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