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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超三成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发布日期:2016-08-2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864

 

    信息日报南昌讯 记者刘定乐报道:24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加强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该厅近日正式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政府采购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其中规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要面向中小企业。与此同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必须上传到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公示。

  众所周知,在过去政府采购的环节中,少数“关联采购”造成了采购腐败行为。为力求政府采购环节的公正、公开,同时也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办法》规定,主管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应当制定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都是政府采购的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主要的采购方式。”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应当用公开招标方式。

 

    来源: 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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