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SG201408001
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
茶坊、客房招租(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目 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茶坊、客房招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租人,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 项目编号:ASG201408001
(二) 项目名称: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茶坊、客房招租
(三) 项目地点:成都市新都区货运大道566号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规模及内容:
序号 |
内容 |
楼层 |
建筑面积 |
相关配套信息 |
1 |
茶坊 |
4楼 |
约300平米 |
藤编桌椅 |
11套 |
空调(挂式) |
4台(包间内) |
空调(立式) |
4台(大厅内) |
黑色桌椅 |
10套 |
麻将机 |
4台(包间内) |
方形藤编桌椅 |
6套 |
2 |
客房 |
7-10楼 |
96间,约4431.24平米 |
行李架 |
94个 |
电视机 |
44台 |
1.5米床 |
14张 |
1.2米床 |
164张 |
床头柜 |
120个 |
梳妆台、凳 |
90套 |
休闲茶几、椅 |
94套 |
电视柜 |
94个 |
空调 |
95台 |
3 |
客房 |
11、12楼 |
50间,约2215.62平米 |
空调 |
50台 |
备注:1、以上茶坊、客房房间打包出租,不分解出租。
2、园区有停车场,可为承租者免费提供20个停车位。
3、以下为园区部分效果图,最终效果以实物为准。
园区整体效果图:
标准间:
标间实拍摄图:
茶坊大厅实拍摄图:
(二)预计接管日期: 2015年 1 月。
(三)租赁期限:十年。
(四)租赁经营用途:茶坊、客房经营。
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
2、旗下需有两家在营三星以上宾馆成功经营经验;
3、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投标报名的方式。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为:新都区货运大道566号307经营部办公室;
3.报名需递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业绩清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则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套。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五)招标答疑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
地点:新都区货运大道566号3楼小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都区货运大道566号307经营部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65596536
(七)开标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新都区货运大道566号3楼小会议室。
五、本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上发布。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 间 安 排 |
地 点 |
1 |
发布招标公告 |
2014年12月23日 |
四川招投标网 |
2 |
发放招标文件与资格审查 |
2015年1月5日前 |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307办公室 |
3 |
现场踏勘 |
与领取招标文件同期进行 |
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 |
4 |
答疑会时间 |
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 |
答疑方式:1、现场答疑;
2、传真:028-65596673;
3、书面递交: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
5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2015年1月21日前 |
传真形式发布 |
6 |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时间 |
2015年1月21日前 |
9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前 |
投标文件递交至: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综合楼307——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 |
开标时间 |
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 |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
11 |
公示 |
公示5个工作日 |
四川招投标网 |
12 |
发中标通知书 |
公示结束后 |
|
13 |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 |
发中标通知书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
|
14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
一、项目概况
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招租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楼茶坊招租、7-12楼客房招租,相关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楼层 |
建筑面积 |
相关配套信息 |
1 |
茶坊 |
4楼 |
约300平米 |
藤编桌椅 |
11套 |
空调(挂式) |
4台(包间内) |
空调(立式) |
4台(大厅内) |
黑色桌椅 |
10套 |
麻将机 |
4台(包间内) |
方形藤编桌椅 |
6套 |
2 |
客房 |
7-10楼 |
96间,约4431.24平米 |
行李架 |
94个 |
电视机 |
44台 |
1.5米床 |
14张 |
1.2米床 |
164张 |
床头柜 |
120个 |
梳妆台、凳 |
90套 |
休闲茶几、椅 |
94套 |
电视柜 |
94个 |
空调 |
95台 |
3 |
客房 |
11、12楼 |
50间,约2215.62平米 |
空调 |
50台 |
备注:1、以上茶坊、客房房间打包出租,不分解出租。
2、园区有停车场,可为承租者免费提供20个停车位。
二、租赁范围、期限及其他要求:
以下文本涉及甲方及乙方,甲方指本项目的招标单位,即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指向本项目租赁的投标企业。
1、租赁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十年,具体合同起止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2、租赁标准
合同期限内,租赁经营管理的标准如下:
茶房经营:
(1)负责茶坊日常经营及管理。
(2)保持茶坊经营环境干净、整洁。
(3)甲方如有茶坊接待,实行签单消费,月底结算。
(4)乙方需配合甲方安全及其他方面的管理要求。
客房管理:
(1)负责客房经营及管理。
(2)遵守甲方园区相关管理制度。
(3)保障甲方内部接待工作。
(4)配合甲方安全及其他方面的管理要求。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合法经营,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2、中标方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否则,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3、中标方需要重新装修时,须向招标方提供自行设计的装修图纸,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装修,不得私自改造建筑结构及水、电、气设备。
4、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期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签约合同月份为准),并另交水、电、气费押金。
5、电费按成都市新都区商业用电计费,须每月按时交纳,水费和气费按照合同约定方式缴纳,否则,迟一天,按当月费用的2%收取滞纳金。
6、中标方需办完所有经营资质才可经营,中标方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妥经营所需的各种执照及证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中标方自行承担因未办理相关经营资质所受的处罚。
7、中标方后期每年的租金按签字合同的月份向招标方一次性缴纳;否则,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及招标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标设最低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年,如果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则报价无效;以有效报价经综合评审后为优秀单位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一、总则
(一)本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租经营管理单位。
(二)招标原则
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管理单位需自行办理茶坊、客房经营管理的相关资质。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在投标资格审查时提供使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单位简介及业绩清单
(2)投标承诺书
(3)投标报价函(以每年的年租金人民币元报价,最小单位为拾元)
(4)经营方案
(5)服务承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资质证明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其他与经营酒店相关的资质复印件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2.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
3.投标文件采用中文编制,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确的部位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装订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在封套外应写明:
(1)投标单位的名称、电话、联系人和详细地址。
(2)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茶坊、客房招租投标文件。
(3)开标前不得启封。
四、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对综合楼茶坊、客房房间租赁管理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以在答疑会上进行解答为主。
3、答疑会邀请管理部门、投标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参加,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书面问题。
4、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会后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五、投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成都物流大道支行;账号:4402 2532 2920 1000 174),并提供转账凭证或缴款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并确定中标人后退还。
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提交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且给招标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2)招投标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规行为的;
(3)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4)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规定的日期时间前递交。
(2)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书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采用其他方式招租。
(4)投标书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内有效。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投标书无效:
1、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书未密封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书字迹模糊或内容自相矛盾。
6、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七、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有效投标的单位少于3家的。
八、开标
1、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按投标文件送达先后的逆顺序开启标书。
2、开标后,投标单位应对各自的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进行确认。
九、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负责进行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报价评审
将所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其他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投标人的标书制作、经营方案、服务承诺、其他增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A、标书制作
B、所投标的经营方案,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拟定具体经营方案,包括资金来源、技术支持、设施设备、创新意识及经营特色、人员配备、内部管理办法等内容。
C、服务承诺,投标单位根据经营项目,作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合同履行承诺等。
D、其他增值服务。
十、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于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三)招标结束
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署的茶坊、客房租赁合同生效,即为招标结束。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驻现场。
十一、其他事项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规,不得互相打听,互相串通,互相勾结,干扰招投标正常秩序,否则视为投标违纪行为。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文件封面
2、单位简介及业绩清单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报价函
5、经营方案
6、服务承诺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其他与经营酒店相关的资质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备注:投标文件内的内容还需加盖骑缝公章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ASG201408001
项目名称: 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茶坊、客房招租
项目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货运大道566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投标承诺书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我方仔细阅读了《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茶坊、客房招租招标文件》,完全认可该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方承诺愿意遵守下列条款并郑重声明:
1、接受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愿意向贵方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本招标文件是在我方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所有解释后提交的,我方充分理解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中标条件,无论我方中标与否,我方对评标结果均予以接受;
4、我方经认真研究上述文件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后,我方愿意以投标报价函进行报价;
5、我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签订合同,不能对合同提出修改;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规定并生效,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授权 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8、我方完全理解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表述的意思。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函
出租标的 |
层数 |
建筑面积(m²) |
用途 |
租期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最低限价(元/年) |
投标价(元/年) |
茶楼 |
4楼 |
约300 |
商业 |
10年 |
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起缴纳 |
5万元(不计息) |
600000 |
|
客房 |
7-12楼共146间 |
约6646.86 |
商业 |
10年
|
|
5年合计报价: (大写: ) |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致: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四川安仕吉物流园区茶坊、客房招租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投标、洽谈、签订合同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投标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注:此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另一份由授权代表携带出席开标会。
甲方: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成都市新都货运大道566号的茶坊和客房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就标的房屋基本情况的陈述、声明、保证并承诺:
1.1 甲方将所属的7-12楼的客房以及4楼茶坊租赁给乙方。
1.2 该房屋建筑面积约 6946.86 ㎡。
1.3 甲方对出租房屋有所有权。
第二条 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2.1 乙方承租标的房屋只用于茶坊、酒店业 的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2.2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执照及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管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3本合同租赁期限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和物业管理费。租金每年按5%环比递增。
3.2 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给予甲方消费一定优惠。
3.3 本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房屋公共维修金、公摊费用、垃圾清运费(包括装修产生的垃圾)等,及乙方使用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发生的费用及与乙方经营有关的其它费用。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出具相应发票。
3.4 相关税费:乙方负责自行申报及缴纳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 如出现漏缴、短缴税款的情况, 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并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因租赁场地经营按规定须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或应分摊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4.1 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水、电、气押金 元,(大写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予乙方收据。
4.2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缴清各类费用(包括租金、税费、违约金等)并交还租赁场地和租赁设备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气押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得抵扣租金。
第五条 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5.1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应遵守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有黄、毒、赌行为,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应符合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范围许可,合法经营;涉及消防、工商、卫生、治安、环境、综合管理等内容,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若发生违反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5.2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乙方确需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装修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相关审批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结构安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抗震等行政审批规定。并且,乙方应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因乙方过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对房屋装修、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必要的维修,确保上述标的物的安全正常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本身的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
5.4 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人员伤害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相关处理责任,概与甲方无关;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可将承租场所纳入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期间的场地清洁及物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若发生毁损、灭失或盗窃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租赁期间,房屋户外广告的制作和悬挂、张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妨碍相邻物业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并需经过甲方许可,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应承担相应整改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6 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在室内炒菜煮饭等,否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处罚。
5.7 甲方房屋、设备均以现状出租,如乙方因经营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需对房屋或附属设施进行修改完善,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租赁标的交付与交还
6.1 甲方应于签署本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在此前提之下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接受交付并就现场状况书面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场地。
6.2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场地按房屋现状交还甲方并不得人为损坏;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验收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乙方应当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赔偿;本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提前终止的,乙方不得以甲方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所花费的费用为由,要求甲方偿还其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费用),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迁费等。
6.3 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还场地,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以向乙方发出自行收回场地的通知书而无须实际进入场地的方式收回场地,也有权委托公证机关以公证的方式自行收回场地。场地内如仍有乙方遗留的任何装饰、家具、物料、设备或其它任何物品时,甲方有权处理该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6.4 承租期满后,乙方不得将装修拆除,甲方不对装修做任何补偿。
第七条 甲乙双方承诺
7.1 承租期间因乙方经营行为产生的经营风险、债权债务、仲裁、诉讼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甲方不得自行将租赁标的用作抵押担保、转让;如出现因甲方债权债务产生的纠纷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好相关纠纷。
7.3 乙方保证其经营的项目合法,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已得注册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作抵押、担保、转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转租及本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8.1 本合约期满后,如甲方将继续出租,且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8.2 只有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才能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合作、租赁经营。
8.3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日期。
8.4 转租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转租合同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乙方仍应如实履行本合同。
8.5 转租期间,如本合同变更、终止,则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但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6 转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提交一份转租合同原件给甲方作为报备。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9.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9.1.2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
9.1.3因政府强制征用拆迁必须终止;
9.1.4其他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及不可抗力的因素;
9.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甲方书面告知整改后,在三个月内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对乙方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保证金、押金不予返回,甲方若有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标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与第三人合作、租赁经营等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9.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9.2.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9.2.4逾期一个月未缴纳房屋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种费用;
9.2.5乙方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必要的证照,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9.2.6依法律规定,构成其他根本违约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交纳租金,除须补足租金外,每逾期一日,还须按累计应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追缴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10.2 租赁期内,若由甲方代缴各项费用,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纳的,除补足各项费用和按有关部门规定缴交相应的滞纳金外,还应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各项费用及其滞纳金总和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0.3 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第9.2款规定的情形,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办理退租手续,保证金作为甲方的补偿金不予退还。
10.4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3 倍的赔偿金。若逾期归还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赔偿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情况的,不属于甲、乙方违约,租金计算到合同自行终止之日,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11.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优先适用修改补充合同。
13.2乙方在合约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3.3《职业健康安全协议》、《安全管理告知书》、《环境综合治理协议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通知的送达
14.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书面递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用书面递交方式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收到时间。用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件交寄后三天即视为送达另一方;但如乙方为外地的,交寄后五天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送达地址为本合同首页标示的地址。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影响对方按第14.1款指定送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您好!欢迎进入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先、全员参与、万无一失。
公司消防方针是:预防为先、重在落实、群防群治、万无一失。
公司环境方针是:节省资源、循环利用、达标减排、安全生态。
为使您们以愉悦的心情办理事务或施工作业,并保证双方在此期间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的安全,更好的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您(们)依法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告知如下:
一、当您们进入本公司区域时:
应积极主动遵守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治安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当您们需要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相关活动时:
1、本园区为无烟园区,不得在园区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火种、有毒有害类危险化学品等进入公司,更不得饮酒、斗殴以及酒后上岗、高处作业、嬉戏、打闹等危险活动。
2、不得脱离您们预定的活动路线、区域,禁止随意进入我公司核心的作业场所,如配电室、应急中心、机房等场所,禁止在生产现场及安全保密重点部位或区域拍照、摄像、记录。
3、相关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手触摸任何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等,如因工作需要,请与接待部门/单位联系具体事宜。如因违反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相关方人员自己负责。
4、车辆和人员进入公司必须按园区交通路线标识行驶,服从现场安保人员指挥,不得超速、超载和其他交通违规行为。
5、不得从事违法和损害公司生产经营及声誉的活动。
三、当您们在本公司内进行作业的时候:
1、进入和离开公司时请主动接受、配合门卫的例行检查和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在公司安保室办理出入证登记手续,自觉遵守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
2、相关方人员应听从接待部门/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在指定的服务活动区域工作,遵守与本公司签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施工承诺书》等,认真做好安全环保工作,服务或活动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整洁。
3、相关方应做好对自己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接受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做好统一协调工作。所有相关方进本公司作业之前,必须接受本公司的告知培训,并签字备查。
4、相关方在园区作业应做到安全文明,按照指定地点堆放所需物资,且物品堆放有序、安全,废弃物品要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畅通,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和污染环境的因素,做好警示、防护措施;落实物资安全保卫和仓库防火管理措施。
5、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巡查工作,应做到人走灯灭,断水、断气、断电源,并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火(爆炸)、防盗、防抢、防骗、防事故。
6、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穿戴整齐,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坎肩背心、拖鞋进入本园区。
7、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现场的地面和环境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严格按要求穿戴和使用各类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和完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作业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9、严格按报批手续申请动火用电,并由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动火用电时间、区域、规模(负荷)。
10、遵守安全用电、动火操作规程。如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铜丝当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电源线破损等,配置好动火现场必备的防火器材。
11、遵守特种作业、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岗操作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的证件作业,高空需佩带安全帽、系安全带,地面实施有效监护,及时清除高空易坠物等。
12、禁止携带小孩、宠物进入园区。
13、进入园区人员不得在园区内滋事闹事、打架斗殴、随地大小便。
14、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未配备禁止进入园区。
15、车辆进入本园区严禁超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违章人、货混装,严禁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16、禁止相关方装载、夹带、携带易燃易爆等“三危”物品、三无产品、三无车辆和有污染性产品进入园区。
17、车辆进入园区,在园区内禁止鸣笛、洗车,乱拉绳索晾晒衣物等行为。
18、相关方进入园区若损坏园区公共设施设备,一律照价赔偿。
19、相关方车辆进入园区产生的费用为场地使用费,此费用不包括车辆看管费、物品看管费等,如有遗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20、在园区内修车,必须远离库房20-30米的距离,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原因将各种油类漏泄,腐蚀地面,对地面造成破坏,将根据面积大小给予相应赔偿。
21、相关方违反我公司的管理制度,我公司可按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其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2、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因安全事故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补偿以及一切环境污染等均由相关方全权承担责任。
23、在园区内从事的相关活动中,请服从我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和指挥。
24、以上安全告知,请认真阅读,贯彻执行。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园区安全罚款条例》进行处罚。
25、安全生产事故报警电话:65596538
谢谢合作!
告知单位(签章) 接受单位(签章)
四川安仕吉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