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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万裕·金立方商业广场项目环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4    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阅读次数:63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万裕·金立方商业广场
    2、工程地点:拉萨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以南、站前路以北、广场派出所以西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0861.35㎡,共7层(地上5层,地下2层),全商业,涵盖餐饮、娱乐、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业态有商场、酒店、餐厅、影院、水疗、咖啡厅等。
    4、约壹亿人民币。
二、招标内容:
    万裕·金立方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周围环境检测、公众意见调查、评估及审批。
    1)收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基础资料;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表);
    3)负责邀请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审及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项目征地、立项到建设各环节的环评服务,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
    6)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手续,负责取得拉萨市环保局的批文。
    7)必须在取得正式的报告前协助报建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招标要求:
    1、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投标人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编制及报批经验。
    2、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编审报告,完成报批工作并取得拉萨市环保局的备案,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
    ①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有因为编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持;如中标人服务考核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再委托评审业务,终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
    ②具有丰富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服务人员。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中标人需在接到委托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开展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5、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到取得拉萨市环保局的批文,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资料齐备后,及时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文;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资料齐备后,及时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文。
    6、招标人对每项委托任务进行考核评分,并按考核评分情况计付环境影响评价费。(合格定义详见环境影响评价考核评分表)
    7、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的保管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涉及的资料,应按委托项目建立档案,含书面原件、电子文档及软件文档,妥善保管。
    8、协议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环境评价能力的独立法人;需提交资料(可传真):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期要求:从合同后不超过2个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获环保有关部门批文。
七、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
    1、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减少风险,招标人将于协议期内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2、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招标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部门反映,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招标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委托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招标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8)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八、投标文件应由技术标和经济标组成。
    1、技术标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质量认证,资信证明情况;
    (3)完成受委托工作内容实施计划、所需时间,承诺及质量保证体系。
    2、经济标书(报价书):
    投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五个工作日)
    投标地点:邮箱2387067106@qq.com
    联系人:
    成都:蔡女士13438470221;拉萨:陈女士:13980962993.
    请以邮件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以上邮箱。
九、本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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