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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招标人定标权利!四川全面推广“评定分离”机制
发布日期:2025-08-1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次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依法保障招标人自主权,促进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充分发挥,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是指将评标和定标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环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自行或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评定分离。依法保障招标人定标权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潜规则”盛行、招标代理机构充当掮客、评标专家徇私舞弊等乱象,推动形成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的良好局面。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通知》指出,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旨在进一步厘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分工,推动评标专家回归技术服务定位,根据招标人的委托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意见。同时,保障招标人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的自主权利,支持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综合择优选择中标人。
《通知》配套发布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指导、督促招标人正确运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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