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烟草公司遂宁市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遂宁烟草专卖移动执法信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GHTC16N079
二、招标项目:遂宁烟草专卖移动执法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自主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
(5)参加自主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6日0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限公司(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健康街38号1栋2单元302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包/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我公司在报名环节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以评标委评审结论为准。供应商务必严格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取得投标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和投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遂宁市公司313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招投标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概述:遂宁烟草专卖移动执法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
(一)移动执法终端 :数量47部,每台控制价5200元
配置参数:
1.操作系统Android系统4.3及以上;
2.设备RAM2G,ROM16G(中标方必须提供可配套使用的内存扩充卡将内存提升至32G以上);
3.建议屏幕分辨率480*800及以上,建议屏幕尺寸4寸及以上;
4.具有拍照、录像功能(含夜间拍照、录像功能)的摄像头,800万像素;
5.具有扫描二维码功能;
6.具有A-GPS模块;
7.具有NFC模块 ;
8.具有蓝牙和WIFI模块,支持WIFI/4G全网通;
9.具有红外线扫码功能;
10. 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符合IP67的密封标准;
11.具有防摔功能;
12.使用设备电池供电时,应保持12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
(二)NFC卡及其读卡器
第一种NFC卡:数量:9000张,每张控制价7.5元。
第二种NFC卡读卡器:数量:10台,每台控制价300元。
NFC卡参数要求:
1.材质:ABS/PVC + 进口滴胶;
2.频率:13.56 MHz;
3.芯片:F08,S50,TK S50,FM1302,S70,ISSI4439,ICODE 2,UITRALIGHT,NTAG203,6.DESFIRE2K/4K/8K,复旦FM11R08;
4.协议:ISO14443A/ISO 15693;
5.标准:≧Mifare 1K S50(容量为1K位EEPROM,16个扇区,每个扇区为4块,每个扇区有独立的一组密码及访问控制);
6.容量:≧1024 字节(可写:768字节);
7.可擦写:>100,000次;
8.工作温度:-20℃-65℃;
9.读写时间:1 - 5毫秒;
10.相应读卡器的配备需与NFC卡的参数匹配,同时NFC读卡器需带有USB接口与电脑连接,提供接口文档和技术支持。
外观参考:
(三)高拍仪 数量: 10台,每台控制价3500元
配置参数:
1.高清晰度摄像头,包括主摄像头及副摄像头,主摄像头像素500万及以上;
2.可识别、拍摄、自动调整白平衡,自动调整曝光;
3.USB2.0接口供电,可外接电源;
4.可识别身份证信息;
5.扫描尺寸:A3、A4、A5、A6、A7、A8、名片、各种类别身份证件;
6.操作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
7.支持二次开发,需提供接口文档和技术支持;
三、商务要求及售后服务:
1、采购时间要求: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的第三日开始计算20个自然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2、承诺要求
(1)为保证手持终端损坏后维修期间不影响专卖工作正常开展,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无条件为招标方提供三台与中标产品型号配置一致的手持终端作为备机,备机存放在招标方;
(2)按国家标准执行售后服务,保修期一年,一年内两次维修仍存在问题,则供应商无条件更换。
(3)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所提供的高拍仪满足招标方系统使用要求,如中标后产品不符合招标方系统要求,后期产生的接口开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培训方式:培训采购单位使用人员2-3名。
3、货款支付
所有设备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中标方应全额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质保金:本合同金额5%作为该项目质量保证金,待无缺陷期结束(6个月)后,经招标方确认无产品质量问题,由招标方在14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中标方。
十、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联系方式:
四川省烟草公司遂宁市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开发区站南路12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3615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健康街38号1 栋2单元302室
联系人:母老师
联系方式:0817-3333257 1399083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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