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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角铺社区自建区二期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商)邀请书
发布日期:2014-03-05 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阅读次数:664次
1. 招标(商)条件
本招标(商)项目 皂角铺社区自建区二期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商)人为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商)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商)范围
本工程为皂角铺社区自建区二期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路面23000m2以及相应的雨污水管道、检查井及路灯工程等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统规联建房二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资)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商)要求投标(资)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资项目资本金
投标(资)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须通过投标(资)人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资项目诚意金200万元至招标(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后以招标(商)人出具的收款证明装入投资申请文件中。
4.投资成本和回购方式
4.1工程总投资:15,237,867.00元,全部融资;
4.2投资回报率:经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的17%为上线控制,由投标(资)人自行报价;
4.3回购价:经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ⅹ(1+投资回报率)+工程建设其它费用Ⅹ[1+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40%)];
4.4回购款分3次支付,第一次为竣工验收合格后3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投标价*(1+投资回报率)]的40%;第二次为前次支付后顺延12个月后30日内支付回购价的30%;第三次为前次支付后顺延12个月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回购价的余款。回购期内经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不计利息;
4.5回购资金来源:招标(商)人自筹;
5. 招标(商)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4 年 03 月05 日至 2014 年 03 月0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绵阳市市委党校六幢四楼 持本投标(资)邀请书购买招标(商)文件。
5.2 招标(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 800 元
5.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6. 投标(资)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03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绵阳市市委党校六幢四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文件,招标(商)人不予受理。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资)邀请书后,请于 2014年 03 月 09 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资)。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皂角铺社区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8990112561
传 真:
招标(商)代理机构: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市委党校六幢四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15681102228
传 真: 2245610
9. 本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上发布。
2014 年 03 月03 日
本招标(商)项目 皂角铺社区自建区二期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商)人为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商)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商)范围
本工程为皂角铺社区自建区二期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路面23000m2以及相应的雨污水管道、检查井及路灯工程等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统规联建房二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资)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商)要求投标(资)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资项目资本金
投标(资)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须通过投标(资)人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资项目诚意金200万元至招标(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后以招标(商)人出具的收款证明装入投资申请文件中。
4.投资成本和回购方式
4.1工程总投资:15,237,867.00元,全部融资;
4.2投资回报率:经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的17%为上线控制,由投标(资)人自行报价;
4.3回购价:经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ⅹ(1+投资回报率)+工程建设其它费用Ⅹ[1+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40%)];
4.4回购款分3次支付,第一次为竣工验收合格后3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投标价*(1+投资回报率)]的40%;第二次为前次支付后顺延12个月后30日内支付回购价的30%;第三次为前次支付后顺延12个月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回购价的余款。回购期内经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不计利息;
4.5回购资金来源:招标(商)人自筹;
5. 招标(商)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4 年 03 月05 日至 2014 年 03 月0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绵阳市市委党校六幢四楼 持本投标(资)邀请书购买招标(商)文件。
5.2 招标(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 800 元
5.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6. 投标(资)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03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绵阳市市委党校六幢四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文件,招标(商)人不予受理。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资)邀请书后,请于 2014年 03 月 09 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资)。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皂角铺社区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8990112561
传 真:
招标(商)代理机构: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市委党校六幢四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15681102228
传 真: 2245610
9. 本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上发布。
2014 年 03 月03 日
会员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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