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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18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716次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人)委托,将组织实施“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的供应商比选活动,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本次比选,请及时办理比选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图纸资料,并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 项目编号:0773-1341GNSC13514
二、 项目名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比选内容:校园文化建设,一项;
备注:详细工程内容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五、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外省入川施工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
六、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3年06月18日至2013年06月20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出售。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工程图纸可免费借阅或复印(若有的话)。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年检章应清楚,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参加年检,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
(4)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家相关部门文件)承接工程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证和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8)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第1、2、3、4、6、7、8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时携带原件备查);第5项收一张原件。
八、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3年06月25日上午10:00前,递交至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号开评标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 比选地点: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1号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号开评标室。
十、 本比选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
邮政编码:610061
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电 话:028-84469198、84477537-808
传 真:028-84469198、84477537-807
联系人:冯先生、田女士、鲁女士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一、 项目编号:0773-1341GNSC13514
二、 项目名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比选内容:校园文化建设,一项;
备注:详细工程内容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五、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外省入川施工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
六、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3年06月18日至2013年06月20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出售。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工程图纸可免费借阅或复印(若有的话)。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年检章应清楚,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参加年检,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
(4)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家相关部门文件)承接工程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证和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8)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第1、2、3、4、6、7、8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时携带原件备查);第5项收一张原件。
八、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3年06月25日上午10:00前,递交至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号开评标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 比选地点: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1号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号开评标室。
十、 本比选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
邮政编码:610061
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电 话:028-84469198、84477537-808
传 真:028-84469198、84477537-807
联系人:冯先生、田女士、鲁女士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会员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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