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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期已过,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吗?
发布日期:2025-08-0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57

问:
某供应商被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行政处罚期限已过,企业是否还会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会影响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限制,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实时更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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