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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同安街道办事处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2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23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同安街道办事处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438

二、项目名称: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云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北路768号 690,000.00元 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百分比):90% 97.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云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10300 C23110300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 满足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服务需求的所有车型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补充事宜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供应商应确保能够满足采购人合理用车需求,能够满足采购人不定时使用租赁车辆类型、车辆数量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庭(采购人代表)、曾鲁庆、张芮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 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95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要求及标准:

1、以上车型供应商提供车辆,采购人自行驾驶。

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车龄均应在5年以内。

3、供应商应确保能够满足采购人合理用车需求,能够满足采购人不定时使用租赁车辆类型、车辆数量等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在行车前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养、检测、维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如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状况时,供应商需及时进行车辆救援,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更换可正常使用的车辆,保障采购人用车的安全及使用。

5、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租赁服务期间,无论哪方责任,供应商均不得在次年收取保险递增费用以及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购买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不得收取服务车辆接送费用,并与采购人共同制定车辆租赁流程。

8、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须确保车况良好,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须证照齐全,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照、年检标记、排放合格标记及其他随车服务卡(单)、随车工具(脚架、灭火器)及备用轮胎等。(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不得收取租赁车辆押金。(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供应商擅自提高租车价格,增加收费项目,不履行投标服务承诺的;未按采购人要求购买保险或提供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给予采购人所属用车单位或个人回扣,代为报销其它费用或虚开发票的;有其他违反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及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在提供服务期间,供应商不得限制服务车辆保险理赔次数。(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租赁清单内各类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含车辆有效行驶证、保险凭证)供采购人进行查验,保证拟投入车辆均具备合法合规经营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5、车辆租赁期间,因采购人使用车辆所产生油费、电费、停车费、过路费洗车费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同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8-8483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一路1024号4栋5层501附07号、502附08号

联系方式:028-80273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80273119

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同安街办乘用车租赁(N51011220250004382025103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云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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