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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崇州市隆兴镇桤泉区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25-10-11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阅读次数:21

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崇州市隆兴镇桤泉区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州市隆兴镇桤泉区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完善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3 10:00:00,更正为:2025-10-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3 10:00:00,更正为:2025-10-16 10:00:00。

一、原磋商文件

(三)人员配置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清扫保洁工人不少于17人,垃圾清运人员不少于2人,驾驶员2名,洒水车人员1人,所有人员应服从管理,责任心强,负责对乱丢垃圾的商铺、人员进行劝导,技术质量达标。

2、供应商为本项目每4km至少配备一名巡查人员,对场镇区域卫生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自查,及时整改,确保对各类环卫作业人员工作质量的严格要求,协助政府做好场镇综合管理工作。

现更正为:

(三)人员配置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清扫保洁工人不少于13人,垃圾清运人员不少于2人,驾驶员2名,所有人员应服从管理,责任心强,负责对乱丢垃圾的商铺、人员进行劝导,技术质量达标。

2、供应商应对场镇区域卫生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自查,及时整改,确保对各类环卫作业人员工作质量的严格要求,协助政府做好场镇综合管理工作。

二、原磋商文件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详细评审

培训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①岗位职责培训;②业务技能培训;③公司管理制度培训;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进行评审:每有一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该项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该项得1.5 分,每缺少一项的该项得0分。本项目最多得12分。 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虽有响应但与方案内容要求不符未按采购需求针对描述;仅有标题或大纲,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错误(或失效);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等情形中的任一种情形。

12.0000

主观

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docx

设备配置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置洒水车1台得3分,为本项目配置燃油式(或电动式)人行道冲洗车1台得3分,为本项目配置压缩式垃圾车1台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9分。自有车辆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鲜章)

9.0000

客观

设备配置.docx

履约能力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9.0000

客观

履约能力.docx

现更正为: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详细评审

培训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①岗位职责培训;②业务技能培训;③公司管理制度培训;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进行评审:每有一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该项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该项得2分,每缺少一项的该项得0分。本项目最多得16分。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虽有响应但与方案内容要求不符未按采购需求针对描述;仅有标题或大纲,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错误(或失效);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等情形中的任一种情形。

16.0000

主观

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docx

设备配置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置洒水车1台得3分,为本项目配置压缩式垃圾车1台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自有车辆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鲜章)

6.0000

客观

设备配置.docx

履约能力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8.0000

客观

履约能力.docx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州市隆兴镇府青路113号

联系方式:028-82221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蜀鑫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晋康北路254-260号1栋2楼

联系方式:028-8238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28-82380955

四川蜀鑫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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