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广州:政府采购等行为将列入电子监察范围
发布日期:2013-01-2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20

    南都讯 记者刘其劲 实习生刘格花 近日,广州市监察局就《广州市电子监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列入电子监察范围。广州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的意图是,为电子监察尤其是干部问责方面,确立制度依据。
  
  目前,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正在构建广州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体系。去年,市纪检部门已经建立涵盖59个行政部门37371人的廉政风险数据库,排查出风险点39688个,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已实现目录式管理,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奠定基础。系统将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等技术手段,通过采集各业务事项流程节点中的大量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找出风险点。
  
  ●电子监察事项范围: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行为;“三公”经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事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