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浙江湖州:点面结合考核评审专家
发布日期:2013-01-11    地区:    阅读次数:2123
    浙江省湖州市将把每位评审专家在每次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的现场表现评分与全年综合考核评分相结合作为对评审专家评价考核的依据。 
    近日,湖州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是浙江省首个细化的市级专家考核办法。其中规定,评价考核采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使用情况评价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百分制计分,使用情况评价80分,综合考核20分,此外,还将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给予奖励加分。
    据了解,使用情况评价将由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中介代理机构等组织采购活动的单位,对每一次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使用的每位评审专家的具体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的打分标准分为业务水平、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3部分。
    除了使用情况的评价,监管部门还将根据评审专家在本年度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具体行为作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情况、工作单位变动,兼职、辞职或联系方法变更后,向监管部门告知的情况、评审结果是否存在重大差错以及参加异地政府采购评审,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此外,专家向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有关招投标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或在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向监管部门反映,经查证属实;或参加异地政府采购评审,被当地监管部门书面通报表扬;或全年参加评审出席率在80%以上的将在年度评价考核时予以每项2分的奖励。
    《办法》还规定,年度评价考核为前十名的,监管部门将对其颁发优秀评审专家证书,并通报表彰。年度评价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70分的,监管部门将对其予以戒勉谈话,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者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此外,专家如有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或其他方面,经有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接受他人礼金、礼品或宴请等,影响评审活动公正的;两年评价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以下的;一年内3次抽到评审任务同意接受后又无故缺席等情况,将被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当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然而,如果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不规范,也将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副处长潘根福向《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介绍,他们此前就对湖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了调整充实,并实施了网上抽取、语音通知评审专家等方法,此次又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并结合湖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这些举措将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
    据悉,湖州市对评审专家的年度评价考核结果将记入专家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2年一次审核的依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