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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采购平台将依法公告供应商违法记录
发布日期:2013-01-11    地区:    阅读次数:1941

    从今年起,本市将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市财政局近日发布《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目前的电子采购平台是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部门通过该平台可实现采购委托、需求委托、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集市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采购合同签订、网上办理验收等功能,全过程接受监督和管理。
  
  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采购的,询价响应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共同对报价文件进行解密。询价小组对询价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电子采购平台根据供应商的一次性有效报价,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时,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采购代理机构,办法还规定应当建立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政府采购的实施,配备必要的电子采购设备和电子评标室,对其业务人员进行电子政府采购的培训,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此外,办法对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责任予以明确。今后,本市电子采购平台将依法公告供应商的违法记录,并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供应商违法记录等信用信息。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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