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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规定:电梯建筑门窗采购必须招标
发布日期:2007-02-2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83

      近日起,电梯等七大类设备、建筑门窗等五类材料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设备品种。这是记者从(北京)市建委得到的消息。

  近日,(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本规定自2007年1月25日起实施。

  该规定明确,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缆)、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等七大类设备,建筑门窗(幕墙)、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石材、建筑陶瓷、建筑涂料等五类材料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设备品种。该规定还对旧规定公布的必须招标的材料设备品种范围做了调整,调整后必须招标的材料设备品种比旧规定减少了50%以上。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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