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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非招标采购中的评审独立
发布日期:2012-12-28    地区:    阅读次数:2804
    ■ 高云阁  邹德芬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对于其中的“独立评审”问题,提以下粗浅认识。
    “背靠背”,体现真正的“独立”性。所谓独立评审,关键在“独立”。而如果要实现真正的独立,必须要做到“背靠背”。
    一是采购人与评审专家之间的“背靠背”。即采购活动前或正在进行时,不得向采购人透露本项目的评审专家信息,采购人也不得参加项目的评审活动。
    二是评审专家之间的“背靠背”。即阻隔同一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之间的一切信息,使得他们彼此并不知道谁参加该项目的评审,也必然无法互相沟通评审信息。
    三是评审专家与评审项目之间的“背靠背”。即代理机构只能根据采购人事先提供的书面介绍材料向评审专家公布评审项目的背景和技术需求,不得公布采购人信息。
    随机抽取非招标采购的评审专家时,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在场监督。代理机构从专家资源库中将相关专业的专家编号造册,抽签时只标明编号,不标明姓名。
    应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既是对代理机构的要求,也是对评审专家的要求。开展独立评审活动时,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评审行为,依法实施评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审专家也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明确责任,使自己的评审结论科学、公正,既要经得住评审委员会的审定,也要经得住采购项目在实施、使用过程中的“评定”。
(作者单位:吉林省集安市财政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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