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落实政策功能需区分先后
发布日期:2012-12-21    地区:    阅读次数:2553
    ■ 姜爱华
    我认为政策功能需要有一个排序,若只是广撒网,而不能做到有的放矢,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很难发挥功效。随着政府采购在规模的扩大和规范化程度的推进,政策功能的第一层面主要是基于制度内源性的规范支出管理以及其要承载的国家利益,一是规范管理节约支出,规范管理作为政府采购的初衷,会比节约支出这一结果更加重要。二是保护民族产业,特别是在我国还未加入GPA的阶段,更应该考虑利用政策手段保护我们的民族产业。美国虽然标榜自己的政府采购市场是开放的,但其承载国家利益的初衷始终未变,比如,1933年颁布的《购买美国产品法》现在依旧发挥着功效。
    政策功能中的第二层面是政府采购国家层面的全局性功能,包括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发展需要自主创新,比如美国政府采购中有许多政策功能都围绕着科技,而中小企业作为美国科技创新的源泉而受到鼓励和扶持,这是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此外,节能环保也应归属于这一层面,因为这些政策功能都指引着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走向。
    扶持中小企业和不发达地区、弱势群体等,应属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第三层面,即均衡局部发展。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党委副书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