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安徽:集采目录将践行新的品目分类要求
发布日期:2012-11-09    地区:    阅读次数:2390
    今后,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直接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以下简称新《目录》)中的品目分类制定。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并对《目录》执行提出明确要求。依照通知,从2014年起,该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将直接根据新《目录》中的品目分类制定。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等有关货物、工程及服务等政府采购交易业务的内容,也均按新《目录》分类实现标准化管理。同时,安徽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填报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均按新《目录》分类进行规范。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工作的有机融合,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新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维护、维修及低值易耗品等各类支出,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依据通知,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已建成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需按照新《目录》分类重新进行调整更新,正在建设或未建设的单位则需以新《目录》的分类为基础进行建设,以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体系。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