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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习最新集采目录 加强计划均衡管理
发布日期:2012-11-06    地区:    阅读次数:2364

    10月25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 采购中心") 开 展年度第十次业务集中培训,邀请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陈科杰为采购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讲解《上海市2013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为 新年度集中采购管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采购中心主任孙昭伦作动员讲话,副主任费嗣梁主持业务培训会。 
  孙昭伦结合业务培训提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履职的核心要求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规规定、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严格配套执行财政部门下达的集中采购预算计划管理。
  孙昭伦表示,采购中心要根据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变化与新要求,主 动熟悉相关政策和标准,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提前做好执行分析,加强执行计划管理和各项业务技术储备工作,针对新年度集中采购目录涉及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主 动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共 同研究并破解矛盾,合力推进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贯彻落实。
  培训会上,陈科杰从新目录制定的背景、新目录的变化和提出的新要求三个方面,对 《上海市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 行了全面讲解。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冯正风结合采购计划均衡化管理,对新年度目录执行管理进行了实务分析和对策研究。
  据了解,自2008年实施"管采分离"以来,学习贯彻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采购中心必备的业务培训内容,也是采购中心加强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均衡化管理工作的基础。
  按照要求,采购中心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采购需求实际和采购执行操作层面,主动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新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二是组织业务部门和全体员工学习集中采购目录,熟悉年度集中采购目录的变化和新要求;三是邀请目录制定部门上门讲解培训,加深对目录要求的理解和标准把握;四是根据年度集中采购目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组织业务部门提前进行细化研发和储备,并结合年度采购计划编制明确管理要求。(上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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