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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采购中心学习新年度政府采购目录
发布日期:2012-10-30    地区:    阅读次数:1602
    10月25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年度第十次业务集中培训,邀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陈科杰同志为中心全体同志讲解《上海市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为新年度集中采购管理超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业务培训会由费嗣梁副主任主持。培训会上,陈科杰同志从目录制定的背景、目录的变化和目录提出的新要求三个方面对《上海市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讲解,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冯正风部长结合采购计划均衡化管理对新年度目录执行管理进行了实务分析和对策研究。
  
  孙昭伦主任结合业务培训强调: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履职的核心要求就是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法规规定、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严格配套执行市财政下达的集中采购预算计划管理。要根据新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变化和新要求,主动熟悉相关政策标准要求,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超前做好执行分析,加强执行计划管理和各项业务技术储备工作,针对新年度集中采购目录涉及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破解矛盾,合力推进新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新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是采购中心自2008年实施管采体制分离以后必备的业务培训内容,也是采购中心加强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均衡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根据采购需求实际和采购执行操作层面,主动配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新年度采购目录;二是组织业务部门和全体员工学习采购目录,熟悉年度采购目录变化和新要求;三是邀请目录制定部门上门讲解培训,加深对目录要求的理解和标准把握;四是根据年度采购目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组织业务部门超前进行细化研发和储备,并结合年度采购计划编制明确管理要求。


来源:上海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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