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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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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自主创新 采购人在行动(二)
发布日期:2007-01-1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38

问题篇:

  实践遇阻 如何前行

  所有前进中的物体,在受到动力的同时,也要面对摩擦所带来的阻力。用政府采购来支持自主创新也是如此。采购人在日常采购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制约了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甚至还会出现采购人欲支持而无从支持的情况。谈到这些,采购人也感叹困难的确不少。

  概念不清 难以认定

  “究竟何谓自主创新产品?是否等同于国货呢?”在采购人中普遍存在这样的困惑。

  日前,江苏省在国内率先出台了《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了自主创新产品的概念:“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或工艺路线国际原创、产品性能国际先进、核心部件和整机产品省内自主开发生产,产品已在国内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其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并能够替代进口、引领国内市场和带动江苏产业发展的产品。”记者将这一概念告知的同时,大多数采购人都表示第一次听说。但同时他们也提出了问题,采购人不是技术的专家,在采购中也不可能单凭供应商的一家之言,有的采购人就在采购时遇到某国外品牌声称自己是自主创新产品。目前在采购中,采购人仅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去认定自主创新产品。尽管目前已经有了可参照的定义,但没有权威机构的认证,采购人仍然难以把握自主创新产品的界限。

  技术指标 难以反驳

  在采访中,某副部级单位政府采购办公室副处级干部对记者说:“我们在采购执行中,往往凭借的是采购需求部门提供的技术指标。当把技术指标落实到采购中时,就只能是外国产品中标。其中当然存在一些客观原因,如国内技术不能达标等,但也不能排除青睐外国品牌的主观意识。可是采购工作人员的职务,决定了我们对产品的技术选择没有话语权,只能是在商务上发表意见。”

  看来,不仅采购代理机构拥有这样的苦衷,采购人内部的政府采购部门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当采购用技术指标来说话时,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就显得有些无力。

  工作分散 难以统一

  以中央级采购人为例,每个部委或者副部级单位都有很多下属单位。有些单位把本系统内所有的政府采购工作统一到一起来运作,如科技部;但也有许多单位,采购工作各自为政,局面相当分散。

  在分散的局面下,采购工作难得统一。像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这样的政策,一个系统的各个单位执行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好,有的坏,得不到统一规范。
 
  声称创新 实难达标

  教育部财务司副处长刘玉光说:“有些高校需采购一些用于科研、教学的设备,国内虽然也有自主研发的产品,但技术难以满足科研需要。”

  还有一些采购人,为了支持自主创新产品,主动进行采购。但采购回来一投入使用,却发现这些产品虽然可称为自主创新,但实难满足工作要求。不得以,只好把还崭新的设备“打入冷宫”。采购人感叹这样同浪费财政资金没有区分,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一次性采购符合要求的国外品牌。

  支持遇到了大大小小的困难,采购人是否会就此停步? 
 
王巍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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