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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预设“岔道” 步步为“营”
发布日期:2007-01-1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68

      2006年,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州省不约而同的一个动作让人眼前一亮,即相继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管理办法。贵州省在规定质疑处理事项时,也提及了投诉处理步骤,而且为了使规定更科学合理,不仅几经讨论,几易其稿,甚至还专门请律师对此把关。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理供应商质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这是各地操作部门和监管部门日常都在做的惯常工作。如今三个地方出台质疑处理甚至投诉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体现了“规范化处理”,细化了处理的各个环节。那么,对质疑处理甚至投诉处理的细化该细到什么程度才能达到出台办法的目的?

理清程序易操作

  做任何事情,如果程序明了,做起来都会比较得心应手,具体到质疑处理和投诉处理也是如此。什么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名正言顺地提起质疑?质疑受理者在受理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尽到哪些责任和遵循怎样的程序?哪些质疑完全可以不予受理?具体到质疑处理的实质阶段,该如何分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诸如此类的问题如能提早予以明确,不管是供应商还是质疑受理者都会因“思路清晰”,使操作更得心应手。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胥慰庆认为:“一定要细化步骤,且要细化到所有应该细化的地方,这样一来,出台的办法才有意义。”

  “一步步来,按程序走。每走一步都是按照预设的步调来,并且清楚地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走,碰到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应对方案,这是我们想要达到的效果之一。”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张羽振说。无论是安徽,还是广西和贵州,其出台的质疑处理办法中都是本着“一步步”来的原则,程序化但却合情合理的规定统一了当事人的步调,使操作变得简易可行。

格式规定留字据

  不管是质疑处理,还是投诉处理,强调“书面”,这是安徽、广西和贵州三地质疑处理办法的精髓之一。让人惊喜的是,贵州省甚至明确地将质疑和投诉处理中需要的15个“答复书”“意见表"之类的书面文字“格式化”,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在处理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每一个操作步骤都有“字据”为证。

  比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书,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审查意见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咨询专家初审意见表等等,在贵州都有固定的格式。张羽振介绍,将每一步需要书面东西的操作都固定为一种格式,这是平时处理中的经验教训使然。

  贵州省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对格式化的操作方式予以了肯定:“写清楚了比说清楚更有用,可以大大减少处理中的麻烦。”如此规定不仅方便操作,更可以因此留有处理“字据”,提高质疑或者投诉处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出错。相信出台质疑或者投诉处理办法,细化处理中的环节,步步都有“格式化”规定,此举可以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

规范管理减压力

  供应商质疑处理本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事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何也对此如此重视?或许我们可以解释为这是监管部门加强有效监管的措施之一,但是这似乎不足以解释监管部门此举的动机。

  昨天纪检部门转告说某供应商有质疑,今天人大机关告之收到供应商的投诉,财政部门也经过接到投诉电话……由于部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和程序不了解,通过不规范渠道进行的投诉屡见不鲜,这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甚为头疼。

  质疑处理是投诉处理的一个前置环节,代理机构质疑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所以,胥慰庆直言,近年来供应商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中不少是无效投诉,如果能让更多的供应商了解质疑甚至投诉的前提等规定,让他们知道不可以乱质疑,乱投诉,要按规矩来,这不仅可以减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时的压力,相应地也可以减少监管部门处理投诉的压力。
 
  细到处理中的每一个环节,列出每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使规范操作成为一种共识和习惯,安徽、广西和贵州出台的办法可谓殊途同归。
 
短  评
           细化规定讲方法

  国家的法律法规难以细化到政府采购操作或者监管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可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又必须把工作做到细处,把工作做好,这就需要各地参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政府采购法规,比如,评审专家如何管理,代理机构如何管理,质疑如何处理等等。

  几年来,各地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事情。而且很多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从细处着手,对采购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细化,使政府采购操作和监管都有了更强的指导性。尤其让人欣喜的是,不少监管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在出台管理办法时,不仅把法律规定融入其中,也会用“细密”的心思把预期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一一想到,并且据此制定出相应的对策,进一步增强了办法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一切皆有可能。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只要勇于花费心思沉淀自己的想法,在遵守政府采购法律的大前提下,结合实际工作出台细化的办法规范当地采购工作,其积极意义可以想见。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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