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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要多一些体谅,多一些配合
发布日期:2006-12-20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9

     最近,某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向笔者诉苦:某项目采购结束后,供应商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为了更好地处理投诉,专门举行了听证会。谁知在听证会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情绪都很激动,甚至恶语相向,场面一度失控。听证会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埋怨监管部门多此一举,供应商抱怨监管部门在听证会上偏袒采购代理机构。

  监管部门很是委屈:“本是一片好心,谁知变成了这样的局面。到底错在谁呢?难道我们真的做错了吗?”

  既然法律赋予了采购监管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的职责,监管部门就有权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投诉处理的正确、及时。况且,实践证明,召开听证会还是比较有效的。因此,在遇到棘手的投诉时,监管部门想到举行听证会,是积极工作的表现。但是这次听证会的效果不甚理想,与采购监管部门事前准备不够充分、驾驭场面的能力不足还是有直接关系的。

  其实,举行听证会的关键在于要对每个环节进行认真准备,并且充分预计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例如,监管部门要事先安排好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供应商以及专家的发言时间;听证会现场要主动引导参与者的发言方向,杜绝与投诉事项无关的言语出现等等。如果监管部门对此没有足够把握,举行听证会的效果就有可能出乎意料。

  无论监管机构采取何种手段处理投诉,都是为了能够使处理结果更客观公正,尽量达成各方当事人的满意。无论是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抑或是供应商,都应该积极地予以配合。同样,监管机构在处理投诉时,也要秉公执法,力求公正。总之,如果各方多进行换位思考,多一些体谅,多一些配合,本文开头的场面就不会再发生,也更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晓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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