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20日 星期五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宁波评标专家管理实行问责制
发布日期:2006-12-0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58

      今后,在评标专家管理过程中发生过错将被问责。日前来自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消息说,相应的问责制已于最近建立,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据介绍,主要问责内容包括:保管与评标专家相关的信息,应当保密的事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失密的;保管与评标专家相关的信息,将应当保密的事项故意透露给他人造成泄密的;已经确定的专家名单因保管不善造成失密的;将已经确定的专家名单的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的;在抽取、通知专家过程中不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弄虚作假的。

  此外,问责内容还有:在通知专家或现场监管过程中知道或应当知道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而没有让其回避的;在等候、安排、管理专家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制止的;监管人员对评标专家现场监管不力,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其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的;知道或应当知道业主代表不具备评标专家资格仍让其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对违反规定的评标专家处理不得力、不规范,影响评标专家权威的。 
 
作者:宁文    文章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