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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着力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
发布日期:2012-04-10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935
  为有效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评标不公、监管不力、信用信息不全等突出问题,努力构建阳光透明、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竞争环境,南宁市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质量。逐年扩大评标专家库容量,提高评委选择的随机性,尽可能降低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影响;缩短评标专家响应时间,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连接互联网的电脑随机抽取评委,并严格进行保密,防止评委名单泄漏;加强评标过程监控,要求评标专家独立评标,不得相互讨论,并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查;建立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管理制度、评标过程记录制度和准入清除制度,加强评委的管理和约束,促进评标专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评标质量。
  二是改革评标办法,有效防范围标串标。制定出台《南宁市国有投资工程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法试行办法(施工类)》,对政府投资建设的估算价在3000万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一律采取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法,直接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条件的预选承包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并以提前制定公布的工程合理价作为中标价,切实减少招投标环节,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围标串标发生概率。
  三是建立统一平台,强化招投标监管。加大广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力度,提高运用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化、电子化与网络化;整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四个交易市场交易软件,建立统一虚拟交易平台、统一运行程序、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管理的公共资源标准化管理系统,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体系;同时,依托广西电子招投标系统、公共资源标准化管理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廉情预警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招标书审核、招标书公告、变更招投标方式、中标价格异常、刻意回避招投标以及对投标者特点、连续中标、投诉举报分布趋势等风险监控点同步实时监控,保障招投标依法依规运行。
  四是推行政务公开,促进阳光透明招投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交易信息公开媒体、公开时间、公开标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步骤,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化;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南宁市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项目审批、建设管理、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以及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等信息,提高项目信息公开化程度;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平台上及时公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信息、事项核准、交易公告、交易候选人、交易结果、交易代理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交易行为的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投标人获得信息对等,保证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与结果的公开性。
  五是加大成果应用,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制定《南宁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企业的审核,对存在严重不履行合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曾有行贿记录、围标串标等22种违规违纪行为的企业排除在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承包商范围之外;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处罚力度,共对22个200万元以上项目,474家投标单位进行了“不良记录”审核,其中有30家投标单位因存在工程款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否决。

    来源:南宁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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