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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标投标项目须在指定媒介发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16
    28日,《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草案》明确,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工程可以不招标。需要招标的项目,不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将责令招标人重新招标,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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