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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政府将采购商品房作公租房
发布日期:2012-03-2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070
    为了加快建设保障房,东莞市南城区、虎门镇开始采用直接采购商品房方式,来用于公租房的使用。近日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有两则有关南城区和虎门镇公租房采购项目的信息,东莞市住建局有关人士说:“这种直接向商品房采购公租房的方式,东莞之前没有使用过。”
  
  公租房将带装修交付
  
  南城和虎门的两个采购标准中,都明确规定了“供应商房源需单套户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两个区域采购的商品房均要位于各自行政区域内。
  
  虎门采购公租房项目还要求商品房楼龄不得超过10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须在中标后4个月内完成装修,但装修标准不得低于350元/平方米。但南城区采购项目在装修标准上,只是简单要求装修材料为优质品牌,并无装修标准上的具体要求。
  
  针对两者对采购项目装修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东莞市住建局办公室人士表示,针对采购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的标准,市政府没有统一标准,各镇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制定标准。与个人购买商品房不同的是,政府在付款方式上既不是一次性付款,也没有进行贷款,而是按照工期不同分三次付清。
  
  采购合同签订后,有关镇区政府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60%,交楼验收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40%,等待公租房具备办理房产证手续后再支付剩余款项。这些款项要直接转入住建局指定的监管账户。
  
  尝试阶段小规模采购
  
  在采购量上,南城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为“36套”,但虎门只规定了采购金额。其中总金额为1175.73万元,同时还规定了5年以下楼龄不得高于9000元,5年至10年楼龄不得高于7500元,按照这样标准来计算的话,虎门该次采购最多采购26套,最少采购21套。
  
  从南城和虎门两地的采购量来看都不大,而东莞市住建局针对采购量不大,是否能够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的问题回应为“采购商品房是公租房建设中创新的一种方式,只是获得房源的一种途径,目前处于尝试阶段,采购量不宜太大。”
  
  在采购文件中,虎门和南城采购的公租房要在合同签订最晚4个月后交楼,从目前公示的时间来推算,很可能在年内这部分采购的商品房就达到交楼标准,而对于如何出租这些分散的公租房,东莞市住建局则表示目前尚不清楚,即便是全市的公租房管理办法也仍在制定中,预计最快将于年中出台。
  
  观察
  
  政府采购也按市场价
  
  采购的公租房要求必须在60平方米以下,而这种小户型正是目前市场中供应较为缺乏的产品。南城在采购公告中要求,要从两个项目中分别采购十几套产品,也是出于市场供应少的考虑。
  
  目前南城在售的6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只有中天城市之门、香树丽舍、世纪城国际公馆、怡丰公寓等,但后两者价格较高,从价格段分析来看前两者中标的可能性较大。其中一家开发商透露有参与投标。至于业内流传的“政府采购价是否会低于市场价”的猜疑来看,该开发商表示不会低于市场价。而对于这一问题,东莞市住建局办公室人士解释,采购是按照市场价来进行的。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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