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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尝试”闯出绿色采购新路子
发布日期:2012-03-0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500
  借助政府采购这一有效的政策工具,拓展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引导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以及投资选择是政府采购法定的职能。从我国推行强制、优先采购的政策以来,天津市在落实清单、加分等通行的举措外,还积极拓宽思路,借助定点采购实现了对环保建材、照明产品的“软强采”。而绿色供应链的提出,更凸显了政府采购对于企业以及行业节能、环保的引导性。
  其实,对于如何落实节能环保采购的政策功能,我也曾提出8种方法,如标准认证法、权值法、清单法、绿色成本法以及绿色资格法等。我认为,要想让节能环保政策有力落地,应该要采取多种方法并用的节能政府采购政策体系。而天津市这几年走出来的节能环保之路,恰恰也体现了这一点。
  现阶段各地落实节能环保采购主要是以清单法为主,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将政府的政策意向落到实处,使节能采购有了明确的依据,是一种务实有用的方式。天津市在最大限度地执行清单法的同时,还采取了价内、价外的双加分制以及绿色供应链,其实这与我提出的绿色资格法是一致的,主要是强调产品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绿色的链条,也更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闯出了政府绿色采购的新路子。
  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看,我认为绿色供应链作为政府采购的政策要求是毋庸置疑的,但不可一票否决,即通过设置绿色供应链的环保评分因素等突出鼓励式的政策引导方向。否则就存在提高供应商门槛的嫌疑,不利于政策的长久、稳定执行。
  天津市的做法从2007年一直延续到现在,政策的稳与硬是值得肯定的,而且这几年执行下来效果也确实不错。我认为,只要操作科学、设计合理,尽量避免倾向性与排他性,采购人、供应商都比较认可,天津模式就能够推广到其他省市。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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