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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新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今年起由政府统一采购
发布日期:2012-03-0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87
    本报3月5日讯  (记者  要维维  实习生  王琼慧)记者日前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今年起,凡太原市通过财政性资金安排,在规定年限内新增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都将纳入市政府采购范围,进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按照统一规定,新建园林绿化养护的政府采购将实施“先试点、后扩大”的方式进行,在试点采购逐步完善的基础上,扩大和拓展实施范围。试点范围,将由市园林部门确定,确定后对纳入试点范围内的绿化项目进行标段划分、出台养管标准等,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列入部门预算中的采购预算。
    园林部门将根据确定的采购预算数,委托代理采购机构或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养管项目承标供应商。招标过程同时由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全程监督。
    采购部门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将根据新增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面积、地域等,分别确定一个或多个承标供应商;根据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植被属性特点,分别确定一至三年绿化承标合同期。
    对于项目的考核验收,园林部门将按绿化养护要求,制定具体养管标准、考核验收办法,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不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新增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财政部门将不予拨付采购资金;不符合新增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相关标准及验收标准的工程,园林部门将不予验收。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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