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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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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双方违规“增添”合同危害多(二)
发布日期:2006-11-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7

缺乏完善的审批程序

    “增添”合同事先要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同意,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于补充合同的具体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也要进行严格把关,最好进行合同验证盖章,从程序上进行适宜控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合同“增添”的审批权究竟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是采购代理机构手中,就补充合同的审核而言,各地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地方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有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代劳。

供应商为谋利而引导

    市场行情瞬息万变,根据市场的成熟度与产品生命周期原理,一般情况下,价格是趋于下跌的,按原价格供货意味着供应商的收益更大。因此,部分不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会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游说采购人采用“增添”同类设备的方式采购。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赵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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