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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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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E采购在我国发展的推动策略【下】
发布日期:2006-11-0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4

加快配套机构改革
 
    电子政府采购的发展要靠政府的推动与全面的参与,因此,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推动电子政府采购的进程,负责制定政策、整体规划、系统设计、以及一系列的内部协调等等工作。并成立指导委员会及地方咨询委员会,下设产业自动化分组及产业电子化分组,选定制造业、商业、金融证券业、农业、建筑业、政府部门(含国营事业)为推动范围。

    传统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下的机构设置也相应地进行调整,以适应电子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及对政府部门设置的要求。传统的采购模式下,财政部是我国政府采购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央以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是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管职责如:研拟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中长期规划;管理和监督采购活动;收集、统计和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政府人员的培训;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资格;确定并调整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处理中央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参加有关政府采购国际事务等等。

    政府采购机关是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负责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采购机关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财政部的规章制度规定开展具体采购活动。采购机关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对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这种机构设置遵循管理与执行相分离的原则。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造后,管理机构的变化可能相对于执行机构来说要小得多,管理机构可以还保持原来的机构设置,并且继续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但是应该加入电子化采购的考虑因素,同时充实其队伍中的电子采购方面的专业人员。负责研拟电子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政府采购以及其中的中长期计划;管理和监督整个采购活动包括电子采购系统的活动;加强对所有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培训(特别加强对电子政府采购的操作及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进行预算分析规划(规划、制定电子政府采购系统预算分析)等等,都将是管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总之,应将电子政府采购纳入到政府采购的综合管理中,并逐步将重点转移到电子政府采购上。因为电子政府采购会逐渐成为未来政府采购的主导方式。

    执行机构的变化就是需要对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重新规划,因为电子政府采购的规划是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采购平台,实现电子政府采购统一集中管理的目标。因此,传统的政府采购机关(即政府采购的执行部门)必然要进行重大的改革,逐步撤销传统不必要的采购部门,将以前各地方的采购执行部门改组成为电子政府采购驻各地方办事处,变原来的采购职能(其采购职能已经可以通过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来完成),为配合完善网上采购需要及与地方厂商交涉网上无法实现的手续、步骤。

    电子政府采购的实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样的,机构的改革也是逐步过渡的过程,需要考虑机构改革后协调运转情况、权责是否明晰、人员配备后的人员安置等等问题。改革必将是艰难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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