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3日 星期四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合同增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下]
发布日期:2006-10-2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83

    三是增添数量超出合同款的百分之十,采购机构受到行政干预较多。采购项目有时单件金额比较大,在增添时有可能超出百分之十的限制,采购机构原则上应该公事公办,依据法律规定执行,但是政府采购行为具有单向性,具有行政机关的特色。而且采购计划性普遍不强,采购人总是随要随买,在以最大的忍耐性“遵从”采购机构的采购程序以后,对于不增加任何成本,供应商又很赞同,保证原有质量与售后服务的情况下的增添项目,假如采购机构又以超出限额标准不允许追加,采购人是没有耐心的,采购机构就要承受采购效率不高的责任风险。在行政领导的干预下,采购机构是顶不住压力的,特别是对一些具有独断审批权特征的“独裁者”来说,由于权力不受监督与约束,权力往往变成了工具被使用着,甚至设租待沽,法律标准得不到展现。当然作为采购机构来说,法律规定的百分之十的标准是有科学道理的,工作中要创造条件努力执行,采购人也要有法律意识,要有计划性,确保法律效力充分体现。
   
    四是合同增添有供应商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增添数量一般比较大,而且是在原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再执行。我们知道,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价格变动更是频繁发生,根据市场的成熟度与产品生命周期原理,一般情况下价格是趋于下跌的,因此按原价格供货时受益的是供应商,因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会找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游说采购人增添同类设备,以便达到最佳效益。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劝导有时没有技术上的鉴别力,加上一些人为因素的触发,在不是十分需要增添的情况下,盲目追随。从深层次角度来看,这种行为,部分地导致招标标准被歧视,即使说采购招标定标程序很规范,而正因为后期采购金额的增添,使所有投标人不是站在同一竞争起跑线上,假如超出百分之十,达到更高的增补金额,那将导致更大的不公平。
   
    五是采购无计划性,导致采购规模被低估,提高了采购成本,不利于节约财政资金。采购人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对于项目的整体情况可能没有系统性的把握,缺乏决策的整体性与计划性,没有良好的预见力,这样一来就会导致采购项目规模被低估。很容易出现几种情况:其一,采购方式的确定受影响。由于低估采购预算,有可能抵于公开招标限额规定,采购项目被确定为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指使达不到公开招标公开竞争的效果,供应商的数量受到限制,不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其二,采购预算的高低与中标价格有一定联系。由于采购规模相对较少,不能引起供应商的重视,供应商即使来投标,也要针对招标规模来计算成本,规模小必然导致采购成本提高。其三,后期追加过大,挑战了公平竞争原则。所有投标人是针对标书所描述的方案进行投标的,任何人也不知道,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有如此大的原价格的货物追加,中标人会享受到市场价值规律所带来的优惠待遇,但对于未中标者来说,根本得不到这样的好处,是不公平的。采购规模的低估,也许不是采购人的故意行为,但由此而带来的直接与间接后果是可以预见的,采购成本的绝对提高(规模被低估)与相对增加(市场行为导致的时间性折扣,以原价格供货,价格相对较高),不利于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认为采购人在申报采购计划时一定要作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分析,有必要时可以向专家咨询,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整体性与计划性,减少随意行为,控制增补行为的发生,为保持政府采购的权威与公正作出贡献。(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赵昌文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