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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对5家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1-08-2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630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桂林市采购办”)获悉,9月份,桂林市采购办将对5家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一年一度的大检查。
  
  据桂林市采购办主任许春燕介绍,桂林市目前还没有设置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责无旁贷地要加大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要求凡在桂林市承接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换言之,代理机构必须经过桂林市采购办的查验,登记审核合格后才能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否则将视为违规代理,一经发现必严惩不贷。
  
  此次为何要单独对这5家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年度大检查呢?许春燕表示,桂林市没有集中采购机构是既成的事实,如何弥补集中采购机构缺位给桂林市政府采购工作所带来的影响,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要考虑并着力解决的问题。通过积极探索,目前,桂林市采购办通过业务知识考试和其他考核程序,确定了5家社会代理机构,由他们暂时代行集中采购职能,并且明确有效时间为两年。同时,在这两年的时间内,监管部门对这5家社会代理机构除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外,还会实行年度大检查。9月份即将开始的检查主要针对5家代理机构2010年6月~2011年6月从事代理业务的情况,检查不合格者将被暂停或取消代理资格。
  
  “因为在同步对协议供货与定点服务供应商等进行重点检查,所以今年对社会代理机构的年度检查稍晚了一些。”许春燕补充道,本次检查的内容更加细化,包括标书制作、档案归档、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内容,监管部门后续将通报检查的详细情况。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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