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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亟待“破题”
发布日期:2006-10-2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29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评审过程是关系政府采购成败的重要环节,而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的高低对政府采购结果和客观公正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专家评审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管理存障碍

    但由于专家所属单位的分散性,导致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和处罚存在较大的难度。《政府采购法》中没有明确关于专家评审责任和处罚的规定,《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中对专家的处罚也不过于取消其专家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已。总的而言,分散管理的状况下,如何强化政府采购专家的责任,如何建立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失职处罚办法,如何开展对专家的道德教育、自律教育、业务教育,仍是各地财政部门今后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从以下几点突破:

    严格入库与日常监管

    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包括入库管理和日常管理,具体包括资格审查、公示、聘请、抽取使用、动态增减和监督评审等。良好的专家管理应当包括:严肃的入库审查,保质保量;随机的抽取使用,专业对口;适度的动态增减,奖惩分明;规范的监督评审,公平公正。为了达到这些效果,应在工作中严把几关:
 
    严把审核关 严格审核专家入库资格,包括学历、职称、从业时间等,尽量寻求高、精、尖专家,对专家能做到细分专业入库。

    严把抽取关 在开标前半天,由公证机关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随机、差额、分组进行抽取,依次递补。

    严把通知关 有关工作人员在电话通知专家时,应具体到细节,询问每个所抽取的专家是否对该项目的标的物熟悉,不熟悉的再抽取别的专家参与评审。另外,对部分采购预算数额较大的项目,采取只通知评审时间、地点,不通知具体项目名称的方式,做好评审工作前的保密工作。

    严格评审报告编制 评审后,每个评审专家必须独立填写评审意见。除此以外,评审小组还应填写《政府采购评审报告》,记录整个评审结果的产生依据和结果。

    强化专家评审责任

    从制度建设入手,财政部门应建立起专家评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家评审的责任和落实制度执行的具体措施,建立起评审水平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强化制度实施的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坚持对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加强对专家的评审水平、道德素养的评价和反馈,确保动态增减,对出现评审失误、不负责任或者故意倾向某供应商等的行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创建学习培训机制

    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时间虽然不短了,但总的而言,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尚不健全,而且各地情况各异,法规条例也有差别,因此,必须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相关培训。首先,要加强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其次,要强化其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迅速发现、辨识、评价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加强对专家队伍的整顿,采取培训与评审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将思想过硬、业务精良、作风踏实、坚持原则的同志充实到政府采购专家队伍中来,以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施资格认证制度

    推行资格认证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标准和用人规范,这是提高评审专家从业素质和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其实施效果在其他领域已经得到证实。但由于政府采购涉及的行业和专业太多,现在还缺乏统一的行业资格认定标准和规范的专业素质评价办法,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和能力的认定很难从专业方面进行统一。因此,从宏观层面进行评价仍有必要。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侯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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